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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落实河长制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106/2017-180500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荆委〔2017〕121号
  • 发布机构:
  • 大荆镇
  • 成文日期:
  • 2017-05-09
  • 有效性:
  • 有效

  各社区、科室,各村(居)及相关站所: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治理保护工作,切实加强我镇水环境治理,打造美丽大荆水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河长制工作的通知》(浙委办传〔2016〕44号)、中共乐清市委、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河长制的通知》(乐委发〔2017〕41号)等文件精神,从我镇实际出发,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就我镇全面落实河长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工作体系 

  (一)加强河长配备。全镇镇级以上的27条河道都要配齐配强镇级、社区级、村级河长。镇总河长由党委书记担任。每条河镇级河长均由镇班子成员担任,社区级河长由驻村干部担任,村级河长由所在村支书记或主任担任,同时配备河道督查长和河道警长。各村除镇级以上河道外的沟、渠、塘等小微水体由村支部书记担任总河长,村双委成员按网格化形式担任村内沟、渠、塘等小微水体河长,并对其联系挂钩的小微水体进行监督管理,真正实现河长全面覆盖。 

  (二)工作职责。各级河长是相应河道治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切实履行好“管、治、保”三位一体职责。1、镇级河长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挂钩联系河道(段)的水环境治理“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河道治理和保护中的重大问题;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等,实行联防联控;对相关部门和下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强化激励和问责;进行日常巡查管护,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报告问题;掌握沿河排污口、可能排放污染的工业企业及畜禽养殖场的基本情况;及时处理工作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破坏水环境问题;及时回应被媒体曝光或被上级通报批评的问题;负责挂钩联系河道(段)保洁发包和保洁工作监管。2、社区、村级河长主要职责是:进行日常巡查管护,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报告问题;协助上级河长在本村范围内挂钩联系河段水环境治理工作;负责落实上级河长部署、督办的各项任务;做好本村范围内挂钩联系河段的长效管理的日常监管措施;及时做好河长履职工作巡查日志。3、河道警长主要职责是:依法查处破坏水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河长做好涉水纠纷、隐患排查等工作。4、河道督查长主要职责:协助镇级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5、社区书记主要职责:协助镇级河长对辖区内河道的监管、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河道管理;负责辖区内社区、村级河长管理。 

  (三)严格河长巡查制度。1、巡查频次。各级河长要加大对责任河道的巡查力度,镇级河长每周巡查不少于3次,社区、村级每天巡查不少于1次;镇级河长每月、社区和村级河长每周巡查轨迹必须覆盖责任河道全程。每次巡查都要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发现重大事故或隐患的,要第一时间联系或督促责任部门解决;各河长因故不能开展巡查的,应委托相关人员代为开展巡查,巡查情况及时报告河长。2、巡查重点。⑴河面、河岸保洁是否到位;⑵河底有无明显污泥或垃圾淤积;⑶河道水体有无异味,颜色是否异常(如发黑、发黄、发白等);⑷是否有新增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口排放废水的颜色、气味是否异常,雨水排放口晴天有无污水排放;汇入入河排污(水)口的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行业企业等是否存在明显异常排放情况;⑸是否存在涉水违建(构)筑物,是否存在倾倒废土弃渣、工业固废和危废,是否存在其他侵占河道的问题;⑹是否存在非法电鱼、网鱼、药鱼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⑺河长公示牌等涉水告示牌设置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倾斜、破损、变形、变色、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⑻以前巡查发现的问题是否解决到位;⑼是否存在其他影响河道水质的问题。3、问题发现和处理。⑴镇级河长巡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安排解决,在其职责范围内暂无法解决的,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将问题书面或通过河长微信工作联络群等方式提交有关职能部门解决,并报告治水办(河长办);⑵社区、村级河长巡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安排解决,在其职责范围内暂无法解决的,要通过河长微信工作联络群等方式立即报告镇级河长,由镇级河长(可会同镇治水办)协调解决或由其提交有关职能部门解决;⑶所提交问题涉及多个部门或难以确定责任部门的,镇级河长(或镇治水办)可提请市治水办(河长办)予以协调。 

  (四)落实日常工作制度。各级河长要严格落实日常工作,确保规范履职、履职到位。一要落实督查指导制度。镇级河长要定期牵头组织对下级河长和相关科室、站所的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督办或约谈相关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二要落实河长会议制度。总河长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本镇河长制推进工作;镇级河长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制定河道治理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等。三要落实河长报告制度。各级河长每年要向总河长述职,报告工作情况。 

  (五)完善信息化管理制度。1、加快推进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河长制APP和微信平台建设。到2017年底,实现河长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全覆盖,实现河道巡查、举报建议、问题处理、河道水质、河长日记、河长考核等内容信息化管理。河长公示牌要标注河长APP或微信平台二维码。建立社区、村级河长微信联络群。2、全面更新河长信息。由于换届、工作调动等原因河长信息变化的,镇河长办要对河长信息进行全面核对、更新。社区、村级河长一律纳入河长制信息管理系统。3、制定重点河道的年度治理计划。对挂县级河长的河道、劣V类水站位所在的河道、原垃圾河、原黑臭河等重点河道制定年度计划,并录入河长制信息管理系统。 

  二、强化考核奖惩 

  (一)加强对河长制落实情况的考核。镇河长制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考核。社区、村级河长制工作实施情况纳入镇对社区、村的年度综合考评,并与绩效考核奖惩挂钩。 

  (二)加强对河长履职情况的考核。对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对联系挂钩的河道劣V类水质断面整治和水质提升、排污口整治、河道保洁监管等工作不作为、成效不明显或受上级部门批评、通报的;在巡查工作中,因未按规定进行巡查、或巡查中对有关问题视而不见(含发现问题不处理)、或未及时提交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巡查日志记录弄虚作假,造成“三河”反弹、被媒体曝光、被上级考核扣分或发生重大涉水事件等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工作不力的公职人员,按照《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乐清市“落实事故责任”督考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对村居停批年度建设项目(包括农民建房审批),村支书、主任扣发一个月的工资,年终不得评先评优;驻村干部扣发一个月的年终考核奖,年终不得评先评优,且一年内不得提拔任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河长制与“五水共治”“大拆大整”、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镇人大要通过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执法检查、专题审议、专题协商等形式,切实加强对河长制工作实施情况监督。镇纪委加强对各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二)加强河长办建设。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水环境治理工作,成立镇全面落实河长制暨治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督查、考核,建立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台账,组织开展相关培训等。 

  (三)加强保障措施。镇财政要强化资金保障,落实河道治理保护和河长制工作经费,建立长效、稳定的河道治理保护投入机制;各村通过集体资金、集资、发动义工等方式对村内小微水体加强管理和治理。镇河长办要把河长制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督查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广泛宣传河长制工作实施情况,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治水。要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加大问题河道、问题河长曝光力度。组建护水志愿者队伍,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道治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评价等做法,发动公众积极参与,努力营造全民治水护水的良好氛围。各社区、村(居)“两委”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村老协、共青团、妇联作用,营造人人爱河护河的浓厚氛围,并制定村规民约,组建护河队,全力支持“河长”工作,使河道长效管理机制真正落到实处。 

      

     附件:1、大荆镇全面落实河长制暨强化治水领导小组名单 

         2、大荆镇河道河长名单 

    

    

(此件公开发布)

  中共大荆镇委员会

大荆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日 

    

    

    

    大荆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5月2日印发 

 

 

  附件1 

  大荆镇全面落实河长制暨强化治水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干方红 

  副  组  长:杨乐丹、黄  赟、吴方晓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农办),周银君为办公室主任、管志洪为副主任、周蔚蔚为成员。 

    

    

  

  附件2 

  大荆镇镇级以上河道“三长”名单 


序号

河道

名称

河道长度宽度

河道起止

镇级

河长

职  务

河道

督查长

职 务

河道

警长

职 务

村级河长

村级河长姓名

河道保洁发包参考价(单位:万元∕年)



1

大荆溪

8.78kmam

龙滩---盛家塘入海口

王金法

镇党委

书记

李君正

党政办主任

刘毅锋

所长

龙滩村书记

陈忠利

7.2


下阁口村书记

马卫松


田岙村书记

李学建


干岭村书记

李加良


蔗湖村书记

干贤志


久防村书记

朱维程


中庄村书记

王国增


石门村书记

阮贤敏


高地村书记

章近飞


西一村书记

牟立新


西二村书记

仇建松


荆南村书记

盛远安


谷岙村书记

程志前


上花坦村书记

杨相庆


蒲湾村书记

卢衍国


后垟门村书记

杨相岳


中花坦村书记

杨文福


小花坦村书记

杨相于


盛宅下村书记

杨顺连


盛家塘村书记

钟贞利


2

双峰溪

8.26km、100m

长垟—龙避岙大荆溪交汇处

杨乐丹

人大主席

胡齐照

财政财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刘毅锋

所长

长垟村书记

曾守常

4.8


湖口村书记

徐健敏


水堆舟村书记

陈建明


平园村书记

吴纪友


新坊村书记

陈丙利


双峰村书记

王贤春


老鼠嘴村书记

管林均


上陈管村书记

管敏才


下阁口村主任

马锡通


龙避岙村书记

陈向阳


3

东林溪

6.37kmm

桐阳桥—大荆溪

吴方晓

副镇长

卢庆龙

环境卫生管理所

吴建琴

副教导员

前溪村书记

傅春财

4.5


溪坦村书记

鲍友顺


李宅基村书记

卢昌达


大园村书记

徐永瑞


三官庙村书记

曾祖烈


荆东村书记

潘存勇


东里村书记

姜德米


肖包周村书记

孟刚米


荆南村主任

曹小明


4

镇安溪

7.23kmm

北吕岙—新坊双峰溪交汇处

朱知平

人大

副主席

周银君

农业办公室主任

詹方林

副所长

北吕岙村书记

周友才

4.2


石坦村书记

胡修希


坎头村书记

卢孝美


下垟村书记

卢正平


溪头村书记

李齐操


安然村书记

潘哲明


新坊村主任

叶培君


5

上能溪

1.87km9m

双峰山塘-双峰溪

李琳

副镇长

陈剑

双峰社区书记

蔡兴昌

民警

双峰村主任

周初明

0.6


6

龙避岙溪

0.9km

10m

上陈管庙前、双峰溪

李琳

副镇长

陈捷

双峰社区主任

蔡兴昌

民警

上陈管村主任

管丙洪

0.96


龙避岙村书记

陈向阳


7

龙岭溪

0.42km.5m

龙避岙、大荆溪

李琳

副镇长

干彩娟

城西社区书记

蔡兴昌

民警

龙避岙村主任

赵从国


干岭村主任

李德云


8

岩溪

10.24km8m

洞树吭发电站、双峰溪

吕仁宝

人大

副主席

项亨明

消防管理站

蔡兴昌

民警

大岩头村书记

余小云

2.4


叶家垟村书记

项    信


溪心村书记

谢照平


大门村书记

夏成洪


平园村主任

徐纪宽


双峰村书记

王贤春


9

大岩头溪

0.76kmm

大岩头楼坑、岩溪

孔祥威

镇长助理

陈光瑞

招投标中心主任

蔡兴昌

民警

大岩头村主任

吴近法

0.84


10

叶家垟溪

2.67km m

下六坪山塘、岩溪

孔祥威

镇长助理

王振福

雁溪社区书记

蔡兴昌

民警

下六坪村书记

黄大方


叶家垟村主任

吴才阳


11

盘黄溪

1.43kmm

岙里-镇安溪

徐展欢

党委委员

余步建

镇安社区主任

李雪清

民警

盘黄村书记

项逢元

0.84


12

小东溪

0.4km

4.6m

盘黄山塘-盘黄溪

徐展欢

党委委员

余步建

镇安社区主任

李雪清

民警

盘黄村主任

蒋祥根


13

大众溪

1.13km m

临黄-镇安溪

黄贇

纪委书记

杨友渔

统计中心主任

李雪清

民警

临黄村书记

吕根苗

1.2


北吕岙村主任

吕邦来


14

翁北溪

2.25km8m

翁村山塘-镇安溪

黄贇

纪委书记

何乐斌

社会事物服务中心主任

李雪清

民警

翁村书记

翁启志


北吕岙村书记

周友才


15

坎头溪

1.4km

12m

坎头山塘-镇安溪

徐展欢

党委委员

黄健平

镇安社区书记

李雪清

民警

坎头村主任

卢纪东

0.6


16

围里坑溪

1.59kmm

泗洲堂龙潭坑-大荆溪

叶利华

组织委员

仇德余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刘才杰

民警

泗洲堂村书记

干国富

0.96


田岙村主任

杨定国


17

久防溪

0.6km

9m

石门潭水闸-大荆溪久防出口

盛华

人武部长

曾大中

雁东社区书记

刘才杰

民警

久防村主任

陈基川

0.6


18

中庄溪

3.35km.5m

大利门山塘-大荆溪

盛华

人武部长

何宗来

安监所

刘才杰

民警

岭脚村书记

周顺满

1.8


南园村书记

邬德富


中庄村主任

朱志平


19

白箬岙溪

0.83kmm

白箬岙-大荆溪

盛华

人武部长

章健刚

人武副部长

刘才杰

民警

白箬岙村书记

陈乐飞

1.2


中庄村主任

朱志平


20

桐阳溪

2.25kmm

桐阳山塘-东林溪

叶伟盛

副镇长

潘丽萍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李雪清

民警

桐阳村书记

周贤华

0.9


前溪村书记

傅春财


21

前溪

1.34km m

东林水库-东林溪

叶伟盛

副镇长

王如友

东林社区书记

李雪清

民警

前溪村主任

张华益

0.6


22

溪坦溪

2.11km9m

大平岙山塘-东林溪

叶伟盛

副镇长

章敏华

党群工作办公室主任

李雪清

民警

溪坦村主任

滕伟义

0.96


23

荆东老溪

1.73km m

三官庙村-肖包周东林溪出口

张伟

党委

副书记

滕万秀

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蒋龙

民警

三官庙村主任

刘文东

3.6


荆东村主任

李    宏


东里村主任

孔顺明


肖包周村主任

孟海波


24

城里湖

3.09km .06m

蔗湖水闸-大荆溪、

许益东

副镇长

朱煦

执法大队

蒋龙

民警

蔗湖村主任

干祥松

3.6


下干村书记

郑圣河


高地村主任

章启荣


三官庙村书记

曾祖烈


西一村主任

戴智慧


西二村主任

刘林杰


肖包周村书记

孟刚米


荆南村书记

盛远安


25

下山头溪

1.22kmm

下山头-大荆溪

许益东

副镇长

项友胜

综治办

蒋龙

民警

下山头村书记

高秀明

1.8


26

舟山头河

0.56km9.5m

铁场-入海口

俞义力

党委委员

李新益

水涨社区主任

金雄斌

民警

舟山头村书记

刘    东

0.84


27

水蒲溪

1.6km

68

大荆溪-蒲湾入海口

俞义力

党委委员

叶日秋

水涨社区书记

金雄斌

民警

蒲湾村主任

杨相芬

1.2


中花坦村主任

杨相乐


28

大荆溪盛宅下村段

0.8km

100m

盛宅下拦水坝-入海口

金乐

党委

副书记

李新益

水涨社区主任

金雄斌

民警

盛宅下村主任

盛才林

1.8



荆委〔2017〕121号中共大荆镇委员会  大荆镇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河长制的通知.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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