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美术类作品的通知
时间: 2017- 06- 15 信息来源: 市教育局 字体:[ ]

关于报送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美术类作品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现将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美术类作品报送要求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报送。

美术类设绘画、书法、设计、立体造型、摄影等5个项目,各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绘画:含中国画、水彩画、版画、剪纸、素描、儿童画、动漫等。中国画作品尺寸限于4尺宣纸3开以内,其他画种一律为4开图画纸大小。

2.书法:含毛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三类。毛笔书法作品限4尺宣纸3开,一律竖式,不收对联、横幅;硬笔书法作品限8开、16开两种;篆刻作品要求4方以上,印蜕贴在43开大小空纸上,同时附释文。

3.设计:含形象系统设计、字体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设计、海报/招贴设计等,4开图画纸大小。

4.立体造型:含雕塑和陶艺、纸造型、杂物造型等。一律将作品拍摄并印成10寸照片(作品照片及文字说明均附电子稿)报送。

5.摄影:含彩色和黑白摄影两类。一律将作品印成10寸照片(作品及文字说明均附电子稿)报送。

6.推荐选手名单及参赛项目组别见附件,各类作品指导教师限报1名。

7.美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如不符合相关项目的格式要求,温州市级初评时即不予入选。填写《作品标签卡》(附表),由所在学校审核并在《作品标签卡》上盖章后,粘在作品的背面右下角,以原件形式报送。立体造型、摄影等项目需提交作品及文字说明电子稿的,刻录在DVD光盘上随作品照片报送。

8.美术作品原件不退还。组委会对上报作品有处置权,作者享有署名权。

9.报送地址:乐清市教育局学生科。联系人:李华明,电话:61526710,电子邮箱:675388@163.com。报名截止时间:2017628日,逾期不再受理。

 

 

                                       乐清市教育局学生科

                                           2017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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