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成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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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相关科室、站所: 现将《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乐成街道办事处 2017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街道夏季火灾防控工作,保持全街道火灾形势总体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开展2017 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结合全省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要求,以“强基础、控大火”为目标,深入排查整治各行业领域、单位(场所)突出火灾隐患,努力实现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市夏季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努力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党的十九大闭幕。 三、工作内容 (一)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治理 1.认真抓好消防安全风险调研评估。各村、社区,相关科室、站所要以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社会福利机构、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和本地区消防安全高风险领域为重点,组织开展实地调研和评估,综合提出解决措施,强化政策支持,切实解决一批消防安全重大问题。要于9 月底前开展评估工作,12 月底前完成评估。 2.推进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隐患“清零”。 各村、社区,相关科室、站所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大拆大整”任务清单要求,6 月底前,全街道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隐患整治率达到100%,准入登记备案率不低于40%;12 月底前,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准入登记备案率达到100%。每季度,市消安委抽取不少于1000家居住出租房和合用场所进行实地核查。7月份,市政府将组织开展10 人以下居住出租房考核验收。各村、社区,相关科室、站所要参照市里做法,紧盯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整治余量,加大对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整治的督查、通报、约谈、问责力度,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大拆大整”任务清单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 3.加强电气火灾防范。各村、社区,相关科室、站所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发动各村、社区、各基层站所等基层力量将电气安全治理纳入网格化管理,强化电气火灾防范技防措施运用;督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管理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4.开展重大火灾隐患“清零”行动。各村、社区,相关科室、站所要坚持“应挂尽挂、媒体曝光、有患必除、重患必停”,对重大火灾隐患倒排时间,确保按时“清零”。对新发现的重大隐患,一律实施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重大活动安保期间,出台严管措施,确保所有重大隐患有效管控,严防发生火灾。发动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加大曝光力度,形成强力震慑。 5.加强易燃易爆单位、文物古建筑、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治理。各村、社区,相关科室、站所要根据《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消防子方案》(浙公消〔2017〕28 号),推动依法履职,强化易燃易爆单位消防安全整治;严格文物古建筑改、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文物主管部门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督促文物管理单位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认真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定民宿范围和条件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6〕150 号)和《浙江省民宿(农家乐)治安消防管理暂行规定》(浙公通字〔2016〕60 号)要求,严把民宿消防安全源头关。 (二)强化推进行业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安监部门要组织开展工贸行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管线、地质灾害点和废弃矿山除外)领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2.经信部门要组织开展民爆物品行业生产和经销环节、国防科技工业等领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3.教育部门要组织开展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培训机构等)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4.民宗部门要开展寺院、宫观、教堂等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5.民政部门要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和婚姻、收养、殡葬、救助服务机构及烈士纪念设施等领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6.住建部门要组织开展建筑施工领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7.交通运输部门要配合督促企业加强车站、码头、港口、交通运输工具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8.文化部门要组织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和营业性演出、文化馆、图书馆、文博馆等文化市场和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组织开展电影放映等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9.卫计部门要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领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10.市场监管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商品交易市场领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11.旅游部门要组织开展旅游景区、旅游景点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12.公安消防部门负责为有关部门提供消防安全技术要求和业务指导,组织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指导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三)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开展“体验式”培训演练。要推进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场馆)建设,实现“一市一基地、一县一场馆、一镇一体验室”。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市基地、县场馆100%建成,镇级体验室60%建成,县级行政区域组织参与“体验式”培训演练人数不少于常住人口的2%。 2.强化社会化宣传教育。要组织开展“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所有大学、高中新生军训期间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实现政府购买消防宣传服务,60%以上中小学校实现消防安全知识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 3.强化社会消防培训。要大力推动社会化培训工作,普遍引导建立社会消防培训机构。要组织对社区负责人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公安派出所消防专(兼)职民警全部培训一遍。采取多种方式,拓宽培训渠道,强化居民群众消防安全培训。 (四)全力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各村、社区,相关科室、站所要紧盯党的十九大、“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等重大活动,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要深化运用G20 杭州峰会消防安保经验,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相关科室、站所要高度重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逐级压实消防安全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各级领导要亲自协调、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带头深入一线加强指导检查。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级单位要牢固树立“兜底”意识,积极履行协调统筹职责,加快推进消防安全重点难点问题整治。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整治难点,要主动加强部门间沟通会商,合力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强化责任落实。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分批次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进行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实际责任人、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1.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2.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3.体育场馆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4.医院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5.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6.商市场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7.寺庙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8.旅游景区(景点)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9.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10.其他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附件1 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一、是否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 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二、是否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对发现的消防 安全问题,是否及时督促整改;是否安排专人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含夜间),做好巡查记录。 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宿舍楼安 全出口是否存在锁闭现象,宿舍楼、教学楼、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门窗、阳台部位是否设置防盗窗等障碍物。 四、是否依法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建筑 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五、燃气设备是否定期检查维护,是否定期清洗食堂油烟管 道。 六、电气线路是否定期检查维护,宿舍楼是否存在使用取暖 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现象。 七、实验室中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是否落实专人管理,保存 措施是否安全可靠。 八、学校(幼儿园)每年是否对教职员工开展一次全员消防 安全培训,中小学校每学期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是否不少于2 个课时,高等学校每学年是否举办不少于1 次的消防讲座。 九、是否组建志愿消防队,定期开展训练,是否具备扑救初 起火灾和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 附件2 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一、是否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 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二、是否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对发现的消防 安全问题,是否及时督促整改;是否安排专人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含夜间),做好巡查记录。 三、是否存在违规吸烟和违章动用明火现象,使用蚊香、蜡 烛、取暖器时是否落实消防安全防护措施。 四、是否存在违规用电,使用电热毯、电磁炉、热得快等大 功率电热器具。 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六、是否依法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建筑 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七、房间和主要活动场所是否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 器等简易消防设施。 八、是否对所有员工、老年人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员工上岗前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达到“一懂三会”要求。 九、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 员负责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并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 附件3 体育场馆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一、是否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 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二、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是否明确各方的 消防安全责任,是否对承包、租赁单位(个人)落实消防安全职责情况开展检查指导。 三、是否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对发现的消防 安全问题,是否及时督促整改;是否安排专人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做好巡查记录。 四、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五、是否依法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建筑 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六、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是否定期检查维护;举办节庆、 文体等大型活动前,电气线路消防安全检测是否合格。 七、消防控制室是否实行24 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 人,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八、是否对所有员工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是否明 确疏散引导员,配备荧光棒、报警哨等必要的疏散设施。 九、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举办节庆、文体等活动时,是否依法向公安机关申报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是否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十、是否建立微型消防站,确保一旦发生火灾,3 分钟内形 成第一处置力量到场扑救。 附件4 医院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一、是否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 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二、是否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对发现的消防 安全问题,是否及时督促整改。 三、是否明确巡查人员和重点巡查部位,每日组织开展防火 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住院区、门诊区、急诊区是否每日开展防火巡查,白天、夜间是否各不少于2 次,对巡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整改。 四、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五、是否结合老、弱、病、残、孕、幼的认知和行动特点,制定针对性强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及其报警、疏散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并每半年至少演练1 次;是否配备相应的轮椅、担架等疏散工具,对无自理能力和行动不便的患者逐一明确疏散救护人员。 六、是否依法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建筑 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七、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药品库房、锅炉房、发电 机房等重点部位是否明确管理人员,进行重点管理。 八、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是否定期检查维护。 九、消防控制室是否实行24 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 人,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十、是否对所有员工(包括非正式职工、实习生、进修生等) 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员工是否了解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是否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十一、是否建立微型消防站,确保一旦发生火灾,3 分钟内 形成第一处置力量到场扑救。 附件5 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一、是否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 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二、是否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对发现的消防 安全问题,是否及时督促整改;营业期间是否至少每2 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营业结束后是否及时切断电源。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设置明显 标志。 四、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设置醒目标识,标 明操作使用方法。 五、是否委托检测单位每年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检测,自动 消防设施是否有专业维保单位负责维保。 六、场所内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营业期间是否进行装修、 电气焊等施工、维修作业。 七、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演 练。 八、员工上岗前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达到“一懂三会” 要求。 九、是否建立微型消防站或义务消防队,确保一旦发生火灾, 3分钟内形成第一处置力量到场扑救。 附件6 商市场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二、是否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是否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是否及时督促整改;营业期间是否至少每2 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营业结束后是否及时切断电源。 四、是否存放、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设置醒目的禁烟 火标志,是否存在违规吸烟和违章动用明火现象。 五、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现象,是否定期开展电气 线路消防安全检测。 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 占道经营等现象。 七、是否依法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建筑 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八、是否对所有员工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员工上 岗前是否经过专门消防安全培训,达到“一懂三会”要求。 九、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各岗位人员火灾报 警、引导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并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演练。 十、是否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配备灭火器材,开展日常 训练,一旦发生火灾做到“1 分钟响应、3 分钟处置”。 附件7 寺庙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一、是否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 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二、是否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对发现的消防 安全问题,是否及时督促整改;寺庙开放期间是否至少每2 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 三、是否在室外安全区域设置明火集中点,定期清理香烛和 残灰。 四、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现象,是否定期开展电气 线路消防安全检测。 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六、消防水源缺乏的场所,是否结合实际设置消防水池或水 箱、水缸,保证消防用水。 七、寺庙僧侣及工作人员是否经过专门的消防安全培训,达 到“一懂三会”要求。 八、是否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配备灭火器材,开展日常 训练,一旦发生火灾做到“1 分钟响应、3 分钟处置”。 附件8 旅游景区(景点)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一、是否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管 理人员和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二、是否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对发现的消防 安全问题,是否及时督促整改。 三、是否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 管理。 四、是否制定景区、景点防火规定,严格用火用电管理。 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六、是否依法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建筑 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七、是否对所有员工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员工上 岗前是否经过专门消防安全培训,达到“一懂三会”要求。 八、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各岗位人员火灾报 警、引导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并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演练。 九、是否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配备灭火器 材,开展日常训练,一旦发生火灾做到“1 分钟响应、3 分钟处置”。 附件9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一、是否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管 理人员和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二、实行施工总承包时,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是否签订消 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三、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是否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是 否落实现场监护措施;电焊、气焊等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四、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保 持畅通。 五、施工现场是否设置稳定、可靠的消防水源,满足施工现 场临时消防用水的需要。 六、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是否分开设置,并保 持安全距离。 七、施工人员的临时宿舍、办公用房是否超过3 层,是否采 用易燃、可燃建筑构件或夹芯板材。 八、高层建筑、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的外脚手架是否采用不燃 材料搭设。 九、施工人员上岗前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是否达到“一 懂三会”要求。 十、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各岗位人员火灾报 警、引导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并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演练。 附件10 其他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二、灭火器、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 效。 三、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现象,电气线路是否穿管 保护。 四、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现象。 五、是否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员工是否达到“一懂三 会”要求。 六、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七、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场所是否落实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抄送:市公安消防局 乐成街道党政(人大)办公室 2017年6月1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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