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荆镇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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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科室,各村(居)及有关单位: 现将《大荆镇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大荆镇委员会 大荆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荆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6月14日印发
大荆镇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温州市深化移风易俗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破除农村陈规陋习,推进我镇乡风文明建设,引导广大群众养成与时俱进、勤俭节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培育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尚。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推进乡风文明为目标,以“五美”乡村创建为载体,以移风易俗“六大行动”为抓手,突出党员干部带头、率先垂范,突出群众自觉、全面参与,突出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突出机制保障、常抓不懈,加强民风家风乡风建设,形成崇尚文明、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 二、目标任务 以突出青山白化治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重点,通过移风易俗主题宣教、婚丧礼俗整治、殡葬改革促民生、乡风评议树新风、党员干部带头示范等行动,努力在全镇形成崇尚文明、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紧紧抓住破除婚丧陋习等关键环节,强力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狠刹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奢侈攀比等不正之风。做好教育引导,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教育活动,丰富群众精神生活;强化各级责任落实,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抓紧抓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开创我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 到今年6月底,全镇85个村将移风易俗详细规定纳入村规民约,建立红白理事会并切实发挥作用,在遏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群众满意度普遍提高。 到今年年底,全镇农村红白理事会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婚丧嫁娶新风基本形成。全镇实现各村村规民约完善,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赌禁毒会等群众组织健全,婚丧嫁娶中的不良风气彻底根治,封建迷信、黄赌毒之风基本杜绝,移风易俗成为广大群众的行动自觉,群众满意度保持在较高水平,乡风民风真正美起来。 三、具体工作 (一)开展移风易俗主题宣教活动。一是文化礼堂教化行动。利用农村文化礼堂平台,融入民俗礼仪教育、家风祖训宣讲内容,鼓励文艺志愿者通过地方戏曲、乡间小调等形式创作一批具有乡风乡俗和优秀传统文化题材的文艺作品,在文化礼堂展示展演,引领健康向上、情趣高尚的文化,使群众在耳濡目染中接受教育,远离封建迷信,弘扬文明新风;推动文化礼堂成为群众自愿、自主、自觉参与承办红白喜事的场所,引导群众办理红白喜事从家和酒店走向文化礼堂,使文化礼堂成为培育婚丧新风的学堂。二是利用新旧媒体广泛传播。利用宣传车下村开展关于移风易俗政策文件的广播宣传,重点对人口密集区进行政策广播宣讲,发动群众开展讨论、征集意见,自觉破除陈规陋习;在各村宣传栏张贴宣传画报,进村入户发放倡议书,与党员干部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号召广大群众以实际行动倡树文明新风尚;在微信等新媒体开设专题专栏,报道一批加强移风易俗、遏制陈规陋习的经验做法,曝光一批大操大办、“薄养厚葬”、比排场讲面子的负面典型。三是将移风易俗纳入文明创建。广泛开展文明村、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好媳妇、好婆婆 ”、“敬老孝亲之星”评选和优秀“家风家训”征集展示活动,将移风易俗作为“新农村新生活”培训的主要内容。 (二)推动乡风评议,引领农村新风。按照新农村乡风文明建设的要求,针对全镇当前存在的与社会主义荣辱观相悖、农民群众强烈不满的农村社会风气方面的突出问题,发动农民群众开展评议活动,引导农民群众进行自我教育,弘扬社会正气,抵制不良风尚,推进乡风文明。一是建立完善“四会一约”群众议事理事组织。建立完善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赌禁毒会,修订村规民约,发动群众开展乡风评议,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加强红白理事会和道德评议会建设,在符合当地风土人情、尊重社情民意、遵守相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制定活动章程、明确成员分工,确定办事流程、标准要求、服务规范等,纳入村规民约并公示上墙,确保依法依规办事,切实发挥作用。各村加强对群众议事组织的指导,提高其政策把握能力和为群众服务水平,实现有人管事、有章理事,建立组织健全、服务规范的群众议事机制。二是实施网格化管理。将婚丧礼俗活动纳入各村网格化管理。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的原则,落实每个网格的责任人,明确移风易俗整治行动的工作职责,网格长通过对网格内红白喜事铺张浪费、大搞迷信、讲排场、摆阔气的陋习进行摸底统计,形成一张全镇婚丧活动分布大网。通过排摸,对在婚丧嫁娶中顶风而上、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行为坚决制止,做好批评教育和引导转化工作;对屡教不改、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予以曝光并严肃查处。 (三)倡导文明节俭婚俗。一是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倡导节俭办婚宴,坚决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格控制喜宴标准。二是倡导喜事新办,程序从简,不搞豪华婚礼。提倡互送价格不高、有意义的订婚礼物,不索要高额彩礼,坚决抵制盲目攀比跟风;提倡婚礼当天少燃放鞭炮烟花,多使用音响鞭炮,婚车行驶过程中不燃放鞭炮;提倡低碳环保的迎亲方式,少用或不用婚礼汽车;提倡露天婚礼、集体婚礼和旅行婚礼,搭建婚庆场所不阻碍交通、不豪华布置。三是其他喜庆事宜不办。乔迁新居、庆生祝寿、满月过岁、升学晋升、参军就业等喜庆事宜不通知近亲属以外的人员参加,提倡通过一杯茶、一声问候、一个电话祝福等方式表达心意、增进感情。 (四)全面推进殡葬改革。一是统一场所,集中办丧。鼓励丧户将遗体送至市殡仪馆冷藏存放,在市殡仪馆守灵室为亡者守灵。有条件的村居,可根据实际,设置守灵中心、红白理事房,引导群众丧事集中办理,规范治丧、吊唁、守灵等殡仪服务。二是简化丧事程序。以“丧事简办”为目标,引导丧户简化治丧仪式,缩短治丧时间,控制花圈数量,切实从根源上消除丧事大操大办和扰民现象。三是发动社会组织力量。通过村老年协会、红白理事会等社会组织,深化殡葬改革,形成农村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等殡葬文化氛围。四是实行丧事活动事先承诺制。严格执行丧事活动事前告知和报告制度,丧主在办理丧事前自行签订承诺书,承诺在办丧活动中遵守移风易俗规定,镇政府对丧事活动进行全程跟踪管理。 具体遵守“五个不超”、“五个禁止”、“五项规定”,执行“五个一律”,树立“五种新风”。 1、操办丧事遵守“五个不超”“五个禁止”。“五个不超”是指:①丧事殡期原则不超过3天,特殊情况经备案后绝不超过5天(包括亡故和出殡当天);②摆放的花圈、花篮、花匾总数不超过2对;③出殡鼓乐队人数不超过13人;④火化时往返殡仪馆的车辆和出殡(送殡)车辆不超过5辆;⑤丧事活动期间平时用餐仅限于工作人员、直系亲属且不超过5桌(每桌限10人),不变相搞流水席,倡导不置办出殡酒席,如需置办,酒席总数不超过20桌(每桌限10人)。“五个禁止”是指:①禁止在广场、道路、学校、住宅小区等公共场所搭建灵堂灵棚、摆放花圈花篮、念经做道场、唱诗班等丧事活动;②禁止在丧事活动中施放(悬挂)白气球、租用改装的花车(鼓乐车)、使用电子花圈车(电子屏幕车)、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或为赌博活动提供赌具以及其他丧葬陋习行为;③禁止火化、出殡、回山沿路燃放烟花爆竹(除在家出殡时、骨灰入葬后各放500响以内爆竹一串外)、烧撒纸钱、播放哀乐、吹号奏乐,以及禁止在家守灵期间、祭扫活动中燃放烟花爆竹;④禁止制造、销售用于丧事活动的花塔和超标准的花圈、花篮、花匾(其中花圈直径不得超过1米、花篮高度不得超过1.2米、花匾长和宽度不得超过1米)以及封建迷信丧葬用品;⑤.禁止新建、翻新、修复私坟和骨灰装棺再葬。 2、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等带头执行“五个规定”。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镇本部、部门单位聘用人员在殡葬活动中,除执行“五个不超”“五个禁止”外,还要遵守“五个规定”,即:①不准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借机敛财;②不准使用公务车辆或安排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车辆参与办丧、送殡活动;③出殡酒席置办总数不超过10桌(每桌限10人);④除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姻亲外,不准参加丧事期间的平时用餐、出殡酒席和守夜活动,不参加违规办丧的吊唁活动;⑤操办祖父母、父母、岳父母、配偶及子女的丧事活动时,要严格执行操办丧事报告制度。 3、对于违法行为,坚决执行“五个一律”。①党员干部违反规定的一律组织处理;②临时聘用人员违反规定的一律解聘;③非法买卖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涉及赌博行为的一律治安拘留;④发现改装的花车(鼓乐车)、电子花圈车(电子屏幕车)一律扣押;⑤新建、扩建、迁建的各类坟墓一律予以拆除。 4、倡导树立“五种新风”。树立厚养薄葬之风,树立勤俭节约之风,树立文明祭祖之风,树立生态文明之风,树立干事创业之风。 5、开展丧葬用品市场集中整治。对全镇范围内的丧葬用品市场进行全面清理和整顿,严格规范丧葬用品经营行为,严厉查处花店和丧葬用品店(摊点)超范围经营、占道经营、无证经营行为,倡导使用文明、简约的丧葬用品。在集镇范围内的主要街道实施打击烟花爆竹专项活动,收缴非法经营物品,对非法经营户予以拘留,对无证经营者一律取缔,要求合法经营场所做好出售用于婚丧活动的烟花爆竹登记。整治殡葬用品市场,依法取缔棺木、封建迷信用品、大型墓碑生产销售网点,对全镇范围内规模较大的丧葬石材厂发送通知书,告知其禁止销售大件石料(包括坟志帽、石狮子、鳌头、封口石板等),一经发现,当场收缴,销毁处理,并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重点整治改装花车(鼓乐车)和电子花圈车的租赁行为,采取先行通知劝告,如不听劝再强制处理的方式。 6、加快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村(居)探索建设村级公益性骨灰堂,鼓励将祠堂等村集体活动场所改造成骨灰存放和祭祖场所。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骨灰堂建设,逐步改变以骨灰占地墓葬为主的局面。公益性骨灰堂建成后,覆盖区域内不再审批、扩建或新建生态公墓。 (五)加强青山白化整治。以温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为指导,着力根治青山白化现象,坚决革除殡葬陋习。一是加大巡查督查力度。以“四边三化”为载体,通过私坟“禁新”、旧坟生态化改造,禁止在公路边、铁路边、河边、山边乱葬乱埋行为,推进青山白化整治。镇殡改中队严格落实一周两巡查的“禁新”巡查督查通报制度。对新建、翻新、修复、刷白私坟零容忍,禁止非法联建墓地,违者一律予以拆除,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理,并恢复原有生态面貌。二是加强私坟生态化改造。按照“去除坟圈、坟背覆土、保留墓碑、整体绿化、自然生态”的标准,提倡对旧坟进行生态化改造,去除坟墓硬化设施,或迁入安置公墓安葬、就近迁入公益性和经营性公墓,或就地深埋处理,恢复山体生态原貌,实现坟墓土坟化、植被化、小型化、景观化。以“节地葬法”为抓手,全面推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节地生态葬法改革试点工作,力求从占地墓地向骨灰堂(楼、塔)的建设转变,促进殡葬与生态建设融合。签订私坟生态化改造承诺书,实行骨灰安放流向跟踪管理,从源头上制止滥葬乱埋,构建殡葬改革常态化管理机制。三是无烟上坟,文明祭祀。元宵上灯、清明扫坟是我镇历来的祭祖惯例,要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烧纸钱冥物,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摒弃摆放祭品和铺张浪费的祭奠陋俗,大力倡导家庭追思、网络祭奠、鲜花祭扫、植树祭扫、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奠方式。 (六)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一是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带头抵制大操大办红白喜事和奢侈浪费不正之风。党组织负责对所辖范围内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教育、管理、监督和规范,并列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年度述职述廉和绩效考核以及村主职干部考核,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二是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主动做移风易俗的践行者、引领者、宣传者。党员要崇尚简朴低调、杜绝铺张浪费,引导务实节俭之风。要积极摒弃陋习旧俗、践行新风礼仪,引领文明时尚新风。特别是农村党员要从自身做起,及时阻止、制止亲属的违法违规行为,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通过红色细胞工程密切联系群众,了解本村移风易俗情况。在党员固定学习日上汇报所联系村民的婚丧事宜动态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驻村干部、村干部和党员对群众在移风易俗改革中遇到的困难,产生的不满情绪和矛盾纠纷等,都要必到必访。确保以正确导向和行为示范带动广大群众转观念、破旧俗、立新风。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大荆镇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以王金法为组长,杨乐丹为第一副组长、干方红为常务副组长,张伟、金乐、黄赟、叶伟盛、盛华、叶利华、徐展欢、俞义力、刘毅锋、吕仁宝、朱知平、李琳、许益东、吴方晓、孔祥威为副组长,党政办、党群办、社会事务办、宣传办、纪委、综治办、安监中队、综合执法中队、交警中队、运管中队、市场监管、公安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宣传办牵头,各村(居)、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根据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切实把移风易俗作为当前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镇政府设立移风易俗举报投诉电话(电话号码:57575109)。各村也应设立移风易俗举报投诉电话,第一时间介入处理。 (二)明确职责,联动督查。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多方联动,全面履行属地责任,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定期对“四会一约”建设和发挥作用的情况、青山白化生态化改造情况、殡葬市场整治情况等进行检查督导,并公开通报。要加强过程督促指导,研究解决存在的难点问题,积极探索新的措施和方法,保质保量落实好移风易俗工作各项任务,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强化队伍,巩固成果。要进一步加强移风易俗工作队伍建设,使其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适应当前移风易俗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担。要加强殡葬改革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检查,大力推行公正廉洁执法,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切实提高执法的公信力。要加强移风易俗宣教队伍建设,耐心细致地向群众做好移风易俗相关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的解释和宣传,让群众对移风易俗工作有更全面和深刻的理解,引领广大干部群众更新思想观念、革除陈规陋习,逐步增强移风易俗自觉意识。 (四)完善机制,确保成效。要健全考核机制,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镇党委政府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与村两委主职干部年终考绩挂钩。实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加大考核力度,对违反殡改规定、涉足封建迷信活动和婚丧活动大操大办的党员干部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积极探索移风易俗工作的领导机制、投入机制、教育机制和激励机制等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农村乡风文明建设的投入保障和政策支持力度,引导农民群众崇尚科学文化、破除不良陋习、培育文明风尚,促进我镇移风易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附件: 1 .大荆镇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 .大荆镇移风易俗工作职责分工
大荆镇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金法 第一副组长:杨乐丹 常务副组长:干方红 副 组 长:张 伟 金 乐 黄 赟 叶伟盛 盛 华 叶利华 徐展欢 俞义力 刘毅锋 吕仁宝 朱知平 李 琳 许益东 吴方晓 孔祥威 成 员:李君正(党政办) 章敏华(党群办) 潘丽萍(社会事务办) 项友胜(综治办) 黄 盛(纪委) 何宗来(安监所) 朱 煦(综合执法中队) 李仁清(交警中队) 仇德飞(运管中队) 马海陆(市场监管所) 林少荣(派出所) 赵斯诺(文明办) 冯林鹏(统战办) 胡志艳(宣传办) 领导小组下设整治办公室,徐展欢任主任,潘丽萍、朱煦任副主任,卢世林、赵斯诺、詹慧瑜、陈昌福、林辉、方华、刘卫哲、胡长樱任成员。
大荆镇移风易俗工作职责分工
备注:各村干部若掌握丧户信息,及时向驻村干部汇报;驻村干部向社区书记汇报,社区书记向各联片领导或整治办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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