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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塘镇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139/2017-179580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南塘委(2017)28号
  • 发布机构:
  • 南塘镇
  • 成文日期:
  • 2017-06-29 14:28:59
  • 有效性:
  • 有效

各党支部、各科室,镇属单位:

现将《南塘镇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塘镇委员会

                             2017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塘镇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为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上级的要求,经研究,现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统一领导,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叶志吉

副组长:刘  晓  臧国力

成  员:金笑克 张   陈沈统  黄彬彬 焦伟克

            干家会  袁  好  林  俊  胡海兵  吴金旺

            郑巨海  林昌朋  王晓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金笑克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成员由镇党委政府各办公室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部署南塘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制订镇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专题分析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责任、目标、任务,及时落实到党员干部,并认真组织检查,年底将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以及党委书记作为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市纪委报告。

二、具体责任分工

  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按照各自工作分工,负责对应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承担直接责任;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领导责任。

叶志吉(党委书记)

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抓好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2、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3、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

 4、全面推进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5、强化党内监督,夯实全面从严治党基础。

  晓(党委副书记、镇长)

对全镇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对分管的镇财政办、镇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抓好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2、加强对公共资金、公共投资的监管。严格规范“三公”经费管理,规范政府性资金的存放管理。

3、加大对各村正职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力度。

4、抓好政风建设,优化政务生态。

臧国力(人大主席)

对分管的人大工作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

金笑克(党委副书记)

对分管的党政办、综治办、镇机关党工委、信访办、镇工会、镇团委、镇妇联、镇禁毒办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十项制度”和廉政文化进农村工作,推进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完善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执纪执法机关涉纪涉腐信息互通和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健全和完善防逃追赃协调机制。

3、深入整治文山会海。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严格执行会议活动管理规定,切实整治检查评比考核达标过多过滥问题。

4、加强对中央和省委、温州市委改进作风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常态化机制。

5、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落实。

6、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引(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对镇纪委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深入开展纪律监督和教育,加强对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

2、开展“强责任敢担当、治顽疾优环境”作风建设活动,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着力整治突出问题,狠抓工作落实。

3、协助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督促党委严格执行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坚持抓早抓小,全面实施谈心提醒制度。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检查办法,强化责任追究。

4、协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紧盯重要节点和重点领域,持续加大执纪监督、通报曝光力度,形成震慑力。深入开展“万人双评议”活动,切实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

5、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治病树”“拨烂树”,强化不敢腐的氛围。

6、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各项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着力防止利益冲突,严肃查处利用公款存放进行利益输送、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投资入股等问题。

7、协助做好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及时发现、查纠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深入整治基层干部贪污侵占、非法买卖土地等问题。规范对基层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8、巩固深化“三转”成果,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9、持之以恒抓好队伍,全力打造纪检监察军。

10、开展“大拆大整”专项活动中严明“五带头六严禁”工作纪律。

 陈沈统(党委委员 、副镇长)

对分管的镇农业、海洋与渔业、林业、畜牧、农机、水利、盐务、农房改造集聚、气象、能源、供销、粮食、防汛防旱、国土资源、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村账镇代理、农村、农经、“五水共治”、镇招投标中心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对分管的农业水利、政务公开、“五水共治”、“剿灭劣Ⅴ类水”等工作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2、深入整治在征地拆迁、村级工程建设等方面的问题,继续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严格执行村级零接待工作制。

3、推进重大政府投资工程保廉体系建设,深入整治政府投资项目超工期、超概算问题,排查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物资采购等重点环节存在的违规行为,有效遏制政府投资项目超工期、超概算问题。

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继续简政放权,从制度上减少权钱交易和腐败风险。

5、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招投标等制度,促进公共资源交易的市场化。

6、加强公共项目、公共投资监管。抓好招投标、物资采购、投资控制等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

7、抓好政风建设,优化政务生态。开展“机关效能整改行动”,整治政府系统“中梗阻”问题。加强电子综合监察,实行效能通报制度。完善行政追责问责机制。

黄彬彬(党委委员(组织))

对镇党群办和分管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和组织原则。加强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组织制度,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

    2、协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党员参教信教问题专项整治。

 3、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4、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深入开展在编不在岗、干部档案造假等专项整治,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抽查核实工作。

 5、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民主生活会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述职述廉制度、领导干部礼品登记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焦伟克(党委委员统战

对分管的统战、民族和宗教、保密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干家会(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对镇人武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

  好(党委委员宣传

对分管的宣传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自律教育。

2、坚持崇德重礼和遵纪守法相结合,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发挥好德治礼序、村规民约的教化作用。

3、加大党风廉政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反腐倡廉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成果经验。围绕“破两难、纠四不”专项整治,农村基层作风巡查等工作,加大宣传报道力度。

4、加强涉纪涉腐舆情的监测、研判和处置工作。充分引导、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

5、移风易俗工作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俊(党委委员政法

对分管的政法、综合治理、禁毒、法治、出租房消防、新居民等工作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认真处理政法、维稳、禁毒、新居民、出租房消防、平安建设等方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胡海兵(派出所所长)

对派出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

吴金旺(人大副主席)

对镇人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领导责任。

郑巨海(副镇长)

对分管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管理办、慈善总会南塘分会、文化站、机关内部事务等工作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

1、推进教育资源均衡发展,实行“阳光招生”;切实治理教师有偿家教、违规带学生等问题。

2、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深入整治医疗服务中收受回扣和“红包”行为。

3、社保、医疗、移民、扶贫、救灾等公共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4、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及镇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

5、移风易俗工作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林昌朋(副镇长)

对分管的城管、环卫、住房和城乡规划、供水、改水、港口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三改一拆”、“四边三化”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

1、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治理,严格治理违法违规

行为。  

2、积极做好村镇区域规划,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努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3、整治“三改一拆”、“五水共治”、“两路两侧”等方面村镇的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4、对“大拆大整”专项行动工作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王晓妙(副镇长)

对分管的工业、外贸、安全生产、邮政、电信、电力、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环保、生态、旅游、交通、金融、工商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2、开展拖欠企业职工工资、企业违法排污、企业领导廉洁自律等工作。

3、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4负责整治生态环境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及工程建设中的违规违法问题等。

 

附件:

南塘镇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责任人

责 任 分 工 内 容

责任牵头单位

协 办

单 位

叶 志 吉

1、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

各有关职能科室

党政办

2、抓好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党政办

纪  委

3、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党群办

纪  委

4、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问题。

纪  委

党群办

5、全面推进上级巡视组反馈意见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各有关职能科室

纪  委

6、强化党内监督,夯实全面从严治党基础。

各有关职能科室

纪  委

刘   晓

1、对全镇政府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

各有关职能科室

党政办

2、抓好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党政办

纪  委

3、加强对公共资金、公共投资的监管。严格规范“三公”经费管理,规范政府性资金的存放管理。

 财政办

纪  委

4、抓好政风建设,优化政务生态。

党政办

有关办公室

 

 

 

对镇人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监督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五水共治”等工作落实情况。

人大办公室

纪 委

 

 

       克

       

1、对分管的机关党工委、党政办、镇工会、镇团委、镇妇联、综治办、信访办、禁毒办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各有关职能科室

2、深入整治文山会海。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严格执行会议活动管理规定,切实整治检查评比考核达标过多过滥问题。

党政办

纪  委

3、加强对中央、省委、温州和乐清市委改进作风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常态化机制。

纪  委

党政办

党群办

4、计划生育工作执行情况的落实。

计生办

5、完善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机制。落实执纪执法机关涉纪涉腐信息互通和案件线索移送制度,落实防逃追赃协调机制。

综治办

纪 委

派出所

司法所

6、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落实。

各职能站所

综治办

纪 委

7、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综治办

张         引

1、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各有关职能科室

2、深入开展纪律监督和教育,加强对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

纪  委

党群办

3、开展“强责任敢担当,治顽疾优环境”作风建设活动, 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着力整治突出问题,狠抓工作落实。

纪  委

党政办

党群办

4、协助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坚持抓早抓小,全面实施谈心提醒制度,强化责任追究。

纪  委

5、协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问题,紧盯重要节点和重要领域,持续加大执纪监督、通报曝光力度,形成震慑力。深入开展“万人双评议”活动,切实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

纪 委

6、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治病树”“拔滥树”,强化不敢腐的氛围。

纪  委

7、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各项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着力防治利益冲突,严肃查处利用公款存在进行利益输送、查收干预工程建设、投资入股等问题。

纪 委

8、协助做好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及时发现、查纠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深入整治基层干部贪污侵占、非法买卖土地等问题。规范对基层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纪 委

9、巩固深化“三转”成果,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纪 委

10、持之以恒抓好队伍,全力打造纪检监察军。

纪 委

11、开展“大拆大整”专项活动中严明“五带头六严禁”工作纪律。

纪 委

 

1、对分管的农业水利、政务公开、“五水共治”、“剿灭劣Ⅴ类水”等工作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各有关职能科室

2、纠正涉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深入整治在征地拆迁、村级工程建设等方面的问题,继续规划村级财务管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严格执行村级零接待工作制。

农业服务中心

三资办

纪委

3、推进重大政府投资工程保廉体系建设,深入整治政府投资项目超工期、超概算问题,排查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物资采购等重点环节存在的违规行为,有效遏制政府投资项目超工期、超概算问题。

招投标中心

纪委

4、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继续简政放权,从制度上减少权钱交易和腐败风险。

便民服务中心

5、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招投标等制度,促进公共资源交易的市场化。

招投标中心

纪委

6、加强公共项目、公共投资监管。抓好招投标、物资采购、投资控制等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

招投标中心

纪委

7、抓好政风建设,优化政务生态。开展“机关效能整改行动”,整治政府系统“中梗阻”问题。加强电子综合监察,实行效能通报制度。完善行政追责问责机制。

党政办

纪  委

 

 

 

 

1、对分管的组织工作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党群办

2、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和组织原则。加强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组织制度,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

党群办

3、协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问题,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党员参教信教问题专项整治。

党群办

4、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党群办

纪  委

5、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深入开展“三超两乱”“裸官”、干部档案造假等专项整治,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抽查核实工作,探索试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

党群办

6、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民主生活会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述职述廉等制度。

党群办

7、做好防止利益冲突工作,着力解决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到企业、社团兼职任职的问题。

党群办

  

  

对分管的统战、民族和宗教、保密等工作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统战办

对镇人武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人武办

 

袁   好

 

1、对分管的宣传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各有关职能科室

2、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自律教育。

宣传办

3、坚持崇德重礼和遵纪守法相结合,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发挥好德治礼序、村规民约的教化作用。

宣传办

宣传办

4、加大党风廉政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反腐倡廉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成果经验。围绕“破两难、纠四不”专项整治,农村基层作风巡查等工作,加大宣传报道力度。

宣传办

5、加强涉纪涉腐舆情的监测、研判和处置工作。充分引导、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

宣传办

6、移风易俗工作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宣传办

林    

1、对分管的政法、综合治理、禁毒、法治、出租房消防、新居民等工作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各有关职能科室

2、认真处理政法、维稳、禁毒、新居民、出租房消防、平安建设等方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各有关职能科室

 

 

 

 

对派出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

派出所

对镇人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领导责任。

人大办公室

1、对分管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管理办、慈善总会南塘分会、机关内部事务等工作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各有关职能科室

2、对分管的文化站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社会事务办

3、推进教育资源均衡发展,实行“阳光招生”;切实治理教师有偿家教、违规带学生等问题。

社会事务办

4、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深入整治医疗服务中收受回扣和“红包”行为。

社会事务办

5、社保、医疗、移民、扶贫、救灾等公共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社会事务办

纪委

6、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及镇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

党政办

纪委

7、移风易俗工作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林  昌  朋

1、对分管的城建、城管、环卫、美丽乡村建设、“三改一拆”、“四边三化”等工作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各有关职能科室

2、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治理,严格治理违法违规行为。

城建办

3、积极做好村镇区域规划,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努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城管办

4、整治“三改一拆”、“五水共治”、“两路两侧”等方面村镇的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有关办公室

5、对“大拆大整”专项行动工作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城建办

王  晓  妙

1、对分管的工业、安全生产、环保、旅游、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各有关职能科室

2、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安监中队

3、开展拖欠企业职工工资、企业违法排污、企业领导廉洁自律等工作。

安监中队

4、负责整治生态环境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及工程建设中的违规违法问题等。

各有关职能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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