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 年全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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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7 年全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省级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7 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 根据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我省高校招生考试工作
联席会议精神, 经省政府同意,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2017 年高考招生工作的特殊重要性
高考是国家的基本教育制度, 也是教育领域具有政治意义和全局意义的重要工作, 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 事关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与社会稳定大局。2017 年是我省全面实施高考招生综合改革试点的第一年, 当前试点工作已进入决战决胜阶段, 确保考试安全既是维护高考公平性的重要基石, 又是改革试点平稳落地的基本保障。2017 年又是具有特殊意义的年份, 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即将召开, 特殊的政治形势
赋予了我省今年高考工作特殊的分量和意义。
省委、省政府对今年高考工作高度重视, 进行了专门的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 以对党和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 采取有效措施, 全力以赴保障今年高考安全。要切实增强风险意识, 充分认识当前高考安全面临的复杂严峻形势, 妥善处理好关于高考的各种利益诉求, 确保今年我省高考和招生录取工作安全稳定。
二、突出重点环节, 强化安全保障
(一)确保试题试卷保密安全。要对入闱场所进行全流程严格管理, 务必严防死守, 做到考前试题试卷安全万无一失。临考阶
段, 要对全省试卷保密室进行再检查, 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做好试题试卷运送、保管等环节的安全保卫工作, 细化操作规程, 确保运送过程绝对安全。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管理和监控, 试卷进入保密室后, 必须24 小时值守, 严格执行一岗多控、人技联防等监督措施。加强试卷分发、回收环节管理, 严格落实各项制度, 确保发放、回收无误。
(二)确保不发生严重舞弊事件。要利用考前这段时间, 进一步组织力量, 开展净化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要在高考前对全体考生进行一次教育, 重点宣讲刑法和教育法中对考试作弊入刑等严厉处罚的条款规定, 教育考生知法守法、诚信高考, 拒绝替考、拒绝作弊。各高校要严防在校生参加替考, 院系负责人和学生辅导员要切实负起责任, 严格请假制度, 掌握学生动态。进一步强化考场管理,堵塞漏洞。各级考试机构要抓好对全体涉考人员的考前集中培训, 进一步明确监考职责, 敢抓敢管, 提高防范高科技作弊的能力。采取多种检测手段, 严把考场入口关, 防止考生和涉考人员携带高科技作弊工具进入考场。加大考中巡视力度, 通过视频监控、实地抽查和巡考等多种方式加强监管。
(三)确保突发事件能够得到有效及时处置。高考工作复杂敏感, 不可预测因素很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困难和问题想得多一点、考虑得充分一点, 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一切准备。要全面排查高考招生过程中的风险点, 制定相关应急预案, 并且结合不同阶段、时段, 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要加强预案的演练, 确保关键时刻预案能真正管用。要特别做好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安全防范工作, 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倾向, 并及时作出预警和处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完善并严格执行重大事件第一时间报告制度。
(四)确保高考信息数据安全。信息安全是考试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 高考录取系统、公示系统、数据库等一旦被黑客攻击, 后果极其严重。教育部门和考试机构必须高度重视, 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对重要设备、信息系统、数据库、网站的运行监控和安全监测,进一步完善防病毒、防攻击、防篡改、防瘫痪、防窃密的技术措施。加强信息安全预警, 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及时发现和处置信息安全事件。切实做好高考数据备份, 提高系统和数据恢复能力。要严密防范泄露考生个人信息, 切实加强考生志愿填报密码保管、发放和志愿确认等环节管理。要特别强调计算机系统的安全可靠性。今年高考使用新的技术平台和新的信息系统,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 成绩统计、志愿填报、招录等环节必须要有安全措施。
(五)确保高考招生公平公正。教育部门和考试机构要时刻绷紧公平这根弦, 坚决捍卫考试招生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招生计
划, 在录取过程中, 各高校不得擅自突破计划进行招生。切实加强信息公开, 进一步提升招生工作透明度, 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
重点加强对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考生的公示, 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强化招生自律,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 严格执行“30 个不得”招生禁令。对招生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规范、秩序混乱的部门或高校和相关责任人要予以问责。组织实施好农村专项计划、随迁子女招生录取、各类定向招生等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 严把资格审核关, 加强督促检查, 确保惠民政策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六)确保考生服务细致周到。要坚持以考生为本, 在交通出行、噪音治理、卫生防疫、防暑降温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综合保障, 使考生能在安心、舒心的环境中参加考试。今年6 月8 日上午没有考试, 要做好考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教育部门、考试机构要提前研究, 做好预案, 确保考生人身安全、交通安全。各级考试机构要重点做好特殊群体考生的服务, 尽可能为残疾考生参加高考提供便利。要加强对社会公众的信息服务, 按照考试时间节点通过发布会、微信微博等, 适时介绍高考工作动态。要特别做好志愿填报方面的指导和服务。各级教育部门、考试机构要转变作风、主动服务、提前谋划, 认真做好志愿填报的咨询指导, 采取集中讲解和一对一辅导相结合的方式, 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的辅导工作。要通过细致工作和努力, 让考生切实感受到科目选择性的增加、志愿满足率的增加等积极变化。
三、完善工作机制, 确保责任落实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市、区)政府是维护当地高考平稳安全的责任主体。各级政府必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切实承担起本地区高考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安排部署好本地区的高考安全工作。要一级抓一级, 层层分解目标任务, 环环压实工作职责, 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权责明晰的责任体系, 确保高考安全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校、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落实到位。
(二)完善分工协作机制。高考招生是一项系统工程, 环节多、综合性强。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同向发力, 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联防联控的强大合力。尤其是遇到交叉性强、需几个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或遇到突发事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工作为先、大局为重, 主动介入、互相补台, 及时应对、妥善化解各种矛盾和风险。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当地教育部门、考试机构加强考点建设、保密室设置、涉考人员安排、考试安全方案落实等重要工作。各级教育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 联合有关部门落实考点现场值班制度, 做好考点安全和保密系统的检查。公安、武警部门要配足警力, 认真做好试卷运送和保管、考点周边巡查监控、命题场所安全保卫等工作。宣传、网信、通信管理等部门要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管控。环保、公安、气象等部门要依托网络媒体和微博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减少噪音、错峰出行、高考期间天气预报等
温馨提示, 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公安、经信、网信、通信管理等部门要安排专人严密监控网上信息, 严防有害信息的加载、传播。无线电管理和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共同做好考区考点电子信号监控工作, 发现可疑信号源及时进行控制和查处。公安部门要会同工商、国家安全、无线电管理、教育等部门集中开展打击售卖考试作弊器材专项行动, 重点查处涉考违法犯罪活动。公安、网信、通信管理部门要加大网上涉考有害信息监测, 发现涉考违法网站及时依法进行处理。信访、维稳等部门要密切关注涉考稳定动态, 协调指导做好不稳定事件的处置工作。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运送考生车辆的安全检查, 高考期间要强化考点周边交通设卡和治安管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考点周边噪音源和环境的监控整治, 合理引导错时施工, 营造良好考试环境。卫生计生部门要指导并协助考点学校做好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教育和考试期间可能发生的疫情防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对学校食堂、周边餐馆等考生集中用餐场所的专项执法检查。电力部门要确保考试实施、评卷学校和招生录取等相关场所供电安全和应急处置。联通公司等要加强对标准化考点建设的技术支持, 确保系统的安全运行。邮政部门要确保录取通知书安全、及时送达考生手中。其他部门也要各司其职, 全力做好与本系统有关的各项工作。
(三)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要运用科技手段记录各岗位、各相关人员、各地、各单位责任传导和工作流程, 做到高考安全责任全程留痕。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或因管理不善而出现高考招生安全事故的, 必须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要强化对各环节的责任追究, 考区出了问题要由考区所在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负责, 考点的问题要追究考点学校校长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严厉打击考试舞弊行为, 要特别加强对有组织的群体性舞弊行为的打击。严查招生违规行为, 实行即时查实即时处理。对违规学生, 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资格或录取资格, 已经入学的一律取消学籍;对徇私舞弊的学校和招生机构, 必须追究到人, 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并对有关领导实行倒查追责。对命题教师由于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强, 命题出现政治性问题或因难度把握不当而引起较大社会舆论事件的, 必须严肃处理。同时, 省级各部门对本系统内由于工作失职而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 也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四)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做好今年的高考招生工作, 舆论引导非常重要。教育、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加强沟通配合,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宣传解读高考招生方案, 宣传我省高考改革试点工作的进展成效、确保平安高考的有力措施, 合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媒体要“正面发声、不出杂音”。对涉及高考的重大问题、敏感问题, 新闻媒体要提前与教育考试主管部门沟通, 核实后再予报道。不得炒作试卷试题难易度, 不得炒作考试过程中的偶发事件,不得炒作高考状元等, 违反规定的, 要进行严肃处理。要完善舆情应对预案, 及时掌握舆情动态, 妥善应对处置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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