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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公安局关于举行首届游泳比赛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7/2017-180100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公网传〔2017〕461号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17-08-10 14:36:02
  • 有效性:
  • 有效

局属各单位:

为了活跃警营文化生活,加强警营文化建设,增强民警体能素质,提高民警强身健体意识,充分展示全市公安机关良好精神风貌。市局决定举行游泳比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及地点

比赛时间: 2017年8月24日

比赛地点:乐清市公安局训练基地

二、参加人员范围

全局民警、职工、文职、协辅警。

三、报名办法

(一)项目:

1.局领导组:50m蛙泳;

2.男、女 50m自由泳、50m蛙泳、100m自由泳、100m蛙泳,200m自由泳,4x50米自由泳接力(至少有一名中层干部、有一名女运动员)。

(二)报名人数及方法:本次比赛按片区共设置12支代表队,参赛队伍安排表见附件1,每队可报人数6人(至少有一名中层干部、一名女运动员,文职、协辅警限报2人)。每人参赛的项目限报二项,另可兼报接力。请各队牵头单位填写《乐清市公安局游泳比赛活动报名表》(见附件2)于8月15日下午下班前将报名表发送至jinyonghao@wzs.zj。联系人:金永浩,543186

(三)资格审查:运动员参赛资格由市前卫体协审查确认。

四、比赛规则及名次录取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个人和接力项目均录取前6名,按7、5、4、3、2、1计分,接力得分加倍计分,并计入团体总分。

(三)比赛采用一次出发。

(四)比赛根据计分方法录取团体前六名。

五、仲裁小组和裁判员

(一)设仲裁小组,负责比赛的裁判工作。

(二)裁判员由市前卫体协指派。

六、奖励办法

团体和个人(小组)均录取前6名,分别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并纳入队伍正规化考核加分项目。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参赛队伍安排表

          2.乐清市公安局游泳比赛活动报名表

 

乐清市公安局

2017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公安局关于举行首届游泳比赛的通知.aip

附件1.参赛队伍安排表.doc

附件2.乐清市公安局游泳比赛活动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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