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公安局关于举行首届游泳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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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 为了活跃警营文化生活,加强警营文化建设,增强民警体能素质,提高民警强身健体意识,充分展示全市公安机关良好精神风貌。市局决定举行游泳比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及地点 比赛时间: 2017年8月24日 比赛地点:乐清市公安局训练基地 二、参加人员范围 全局民警、职工、文职、协辅警。 三、报名办法 (一)项目: 1.局领导组:50m蛙泳; 2.男、女 50m自由泳、50m蛙泳、100m自由泳、100m蛙泳,200m自由泳,4x50米自由泳接力(至少有一名中层干部、有一名女运动员)。 (二)报名人数及方法:本次比赛按片区共设置12支代表队,参赛队伍安排表见附件1,每队可报人数6人(至少有一名中层干部、一名女运动员,文职、协辅警限报2人)。每人参赛的项目限报二项,另可兼报接力。请各队牵头单位填写《乐清市公安局游泳比赛活动报名表》(见附件2)于8月15日下午下班前将报名表发送至jinyonghao@wzs.zj。联系人:金永浩,543186。 (三)资格审查:运动员参赛资格由市前卫体协审查确认。 四、比赛规则及名次录取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个人和接力项目均录取前6名,按7、5、4、3、2、1计分,接力得分加倍计分,并计入团体总分。 (三)比赛采用一次出发。 (四)比赛根据计分方法录取团体前六名。 五、仲裁小组和裁判员 (一)设仲裁小组,负责比赛的裁判工作。 (二)裁判员由市前卫体协指派。 六、奖励办法 团体和个人(小组)均录取前6名,分别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并纳入队伍正规化考核加分项目。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参赛队伍安排表 2.乐清市公安局游泳比赛活动报名表
乐清市公安局 2017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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