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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6/2017-180152
  • 主题分类:
  • 综合党团-/民族事务,综合党团-/宗教
  • 文号:
  • 乐民宗领办〔2017〕12号
  • 发布机构:
  • 市民宗局
  • 成文日期:
  • 2017-08-13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民宗委、温州市民宗局《关于开展宗教场所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乐安委〔2017〕6号等文件和消防安全七大重点领域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安全工作,平安护航十九大。现将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如下,请乡镇(街道)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消防、建筑、活动的安全工作,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深入排查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全面梳理和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彻底整治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为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检查内容 

  (一)加强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重点对各场所履行消防职责的情况、消防及电气设施是否完好、安全检查制度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等方面进行排查。在检查过程中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特别对在殿堂内设置香炉、烛台,易燃品未按要求摆放的,安全通道或出口不畅通的,未配置足够消防器材或器材超过使用期的,要责令立即整改;同时要加强对场所负责人教育、宣传,提高他们对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二)加强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房屋结构安全的排查。重点检查场所建筑安全情况,对鉴定为D级的危险住房采取“五个一律”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回头查,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安全情况的排查。突出检查宗教活动是否有序,有安全隐患的场所,严禁举行聚集性宗教活动,大型宗教活动依法从严从紧审批。对经批准的活动,要制定周密细致的安全防范预案,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参与人员规模。针对人流拥挤情况,第一时间进行安全提醒和采取分流疏导措施,坚决杜绝因人员拥挤踩踏造成伤亡安全事故。对宗教领域养老安全工作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措施,安全疏散预案等。加强对民间信仰活动的指导管理工作。 

  三、时间安排 

  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从2017年7月下旬开始至9月底。各乡镇(街道)自查自纠时间要于8月15日前完成,并与8月16日开始进行检查、监查和督查。 

  四、工作步骤和主要措施 

  第一阶段(8月15日前完成)。做好宣传工作,明确工作任务。以部署发动全面宣传为主,结合6月份下发的《关于开展2017年度夏季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消防检查工作的通知》(乐民宗领办〔2017〕9号)要求,进行部署发动。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宗教场所安全管理系统的要求,以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制度建设为切入点,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场所组织自查,开展排查,进行对表检查,着力查短板、补漏洞。 

  第二阶段(8月31日前完成)。做好检查工作,加强系统监管。组织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进行风险管控。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立即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挂牌督办落实整改要求,要做到严格执法,不留隐患。对检查记录要及时汇总录入宗教场所安全管理系统。温州市民宗局、乐清市民宗局将对宗教安全管理系统录入情况时时进行监管,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预警警示。 

  第三阶段(9月30日前完成)。做好督查工作,开展现场督管。拟定于8月底组织开展第一次抽查,9月中旬组织开展一次督查。重点督查各乡镇(街道)对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管理机制建立情况,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场所、重点隐患排查落实情况。同时,各乡镇(街道)要在9月15日前将排查整治活动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至民宗局王雷处,电话:61880698,传真:61880675,电子邮箱:yq61880675@163.com。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对辖区内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的排查、治理、协调和管理工作。各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要制定本场所的各项安全应急预案,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做到分工到人,责任到人,确保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安全。 

  (二)加强隐患整治。各乡镇(街道)要指导宗教场所按照“全面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原则开展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并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安全。 

  (三)加强宣传联动。各乡镇(街道)民宗所要加强与消防、安监、派出所等基层(站)所的沟通联系,对重大安全隐患和整治难点,主动沟通会商,研究对策。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联合消防部门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宗教(民间信仰)场所、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消技能。 

    

    

    

                 乐清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9日印发 

乐民宗领办〔2017〕12号全市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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