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市府办文件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乐清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17-04631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文号:
  • 乐政办机〔2017〕42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7-08-27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调整乐清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叶伟琼

  副组长:吴 健(市府办)

  叶 坚(市公安局)

  李大成(市交通运输局)

  成 员: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卫计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风景旅游局、市政府法制办等单位分管负责人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朱旭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为办公室主任,徐晓剑(市安监局)、陈贻明(市交通运输局)、蒋万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为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办公室。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8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政办机〔2017〕42号.aip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