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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创建

发布日期: 2017- 08- 31 09 : 28 浏览次数: 字体:[ ]

    生态市创建    全面开展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完成淡溪等4个国家级生态镇街申报工作,新增虹桥镇等3个省级生态镇街,温州市生态村49个。完成“五水共治”重点项目投资42.1亿元,投资总量和综合考核均居温州市第一;完成河道清淤750万方,建成生态河道护岸32.76公里,开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247个。建成滨水公园24座、亲水步道45公里,新增城市绿地15公顷,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加快雁荡、芙蓉、白石等美丽乡村精品线建设,新建精品村20个。

    环保模范城市创建    建立健全创模工作机制体制,编制了《乐清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规划》,制定了《乐清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和《乐清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任务分解表》,各项创模工作有序展开。到2015年末,乐清市已达标14项,其中基本达标2项,仍有3项未达标。优化产业结构,加大环保基础设施投入,深化环境综合整治和攻坚行动,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和重点区域整治,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大幅度拓展城市空间和环境容量,各项环境指标都有了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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