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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磐石镇创建“无传销村(居)”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136/2017-180088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磐政〔2016〕61号
  • 发布机构:
  • 磐石镇
  • 成文日期:
  • 2017-08-08
  • 有效性:
  • 有效
各办公室,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磐石镇创建“无传销村(居)”活动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乐清市磐石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日

  磐石镇创建“无传销村(居)”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打击传销活动,建立和完善打击、防范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彻底铲除传销滋生蔓延的土壤,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创建“无传销村(居)”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从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建设和谐平安磐石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等法律法规,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在镇政府的领导下,以村(居)为单位,镇综治办、镇社会事务办、北白象市监所、磐石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建立村(居)防范和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创建“无传销村(居)”活动,确保圆满完成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办公室提出的建成“无传销村(居)”的目标任务,并以点带面,逐步实现无传销村(居)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方法

  在开展打击传销行动的基础上,各村(居)要通过推行“五个一”工作法,即: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积极开展创建“无传销村(居)”活动,最终实现村(居)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的目的。

  (一)建立打击传销互动机制。以发放“一张联系卡”为内容,建立打击传销的群众、村(居)、职能部门之间的互动机制。要将镇综治办、镇社会事务办、磐石派出所、北白象市监所、各村(居)的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公布给每个村(居)民,以便随时保持联系,实行群防群治群管制度,使群众能及时快速反应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的传销活动,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打击传销信息机制。各村(居)要以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的管理为重点,建立集线索收集和指挥协调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台”。充分发挥镇综治办、镇社会事务办、磐石派出所、北白象市监所、村(居)的作用,把村(居)内的出租屋、宾馆、饭店、公众聚集场所、常住人员、外来人员的基本信息登记造册,使村(居)内的基本情况直观地反映出来。村(居)要实现对出租房屋的“两清楚”和暂住人口的“四知道”,即:清楚出租房屋的底数、清楚房屋出租人的基本情况,知道是什么人、在干什么事、有什么资金来源、主要有什么活动。基层执法部门要通过“信息平台”及时掌握有效线索,迅速进行排查,捣毁传销窝点,清理传销人员,抓捕传销头目及骨干分子。

  (三)建立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机制。各村(居)要印发给群众“一封公开信”,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公开信要着重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坚定决心和法律、法规、政策。要通过发放传单、张贴通告、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到打击传销工作宣传进村(居)。要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辖区内群众能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不为传销活动提供培训、住宿等便利条件。

  (四)建立责任明确和责任追究相结合的责任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属地管理责任制度,镇政府和村(居)之间要签订创建“无传销村(居)”责任书,责任书要以创建“无传销村(居)”为目标,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把打击传销工作与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并列入年度工作目标的考核内容。对达不到责任目标的,实施责任追究,确保创建“无传销村(居)”活动的有效开展。

  (五)建立打击传销的监管及打击机制。各村(居)要充分发挥宣传机制作用,通过宣传教育手段,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加强对传销的监控预警。各职能部门要措施到位、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政令上下畅通,形成协同打击的综合治理格局,在村(居)建立纵到底、横到边的立体监控与全面打击的联动工作网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且十分艰巨的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克服麻痹松懈和厌战情绪,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紧紧围绕“不让传销在我镇立足”的工作目标,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积极采取得力措施,扎扎实实开展好创建“无传销村(居)”活动。同时,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决定成立磐石镇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阮锦灿副书记,副组长为胡金素部长,成员为镇综治办、镇社会事务办、磐石派出所、北白象市监所等负责人和各村居驻村干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北白象市监所内,陈东宝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精心组织,积极推进。按照“重点突破、全面推广、不走过场、确保成效”的工作思路,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精心做好准备工作,分工负责,定岗定人,把“五个一”工作法落到实处。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创建“无传销村(居)”活动的指导督促,与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积极推进创建“无传销村(居)”活动的开展。

  (三)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合力。创建“无传销村(居)”活动任务繁重,各职能部门一定要在立足本职、做好工作的基础上,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相互间的协调沟通,做到优势互补、信息共享、通力协作,形成强大合力,共同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

  (四)信息反馈,交流经验。各村(居)要及时将活动的开展情况、取得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镇打击传销工作办公室报告,以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全面推进我镇的创建“无传销村(居)”工作。

  (五)严格标准,严格考核。镇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全面检查验收和考核,对不开展创建活动或创建活动不力的村(居)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磐石镇党政(人大)办公室         2016年8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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