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温州市中小学云图书馆图书导读电子版制作评比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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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温州市中小学云图书馆图书导读 电子版制作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丰富温州市中小学云图书馆的阅读资源,为广大学生提供精品阅读书目,指导有效阅读,激发阅读兴趣,实现线上线下(OTO)阅读的深度融合,现将温州市局《关于开展温州市中小学云图书馆图书导读电子版制作评比活动的通知》(温教装勤〔2017〕45 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比内容 中小学云图书馆图书导读电子版作品 二、参加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三、活动时间 活动截止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 四、制作要求 (一)为一本图书制作导读作品,能围绕激发学生阅读兴 趣为核心展开,有效引导学生阅读整本书,根据提示可完成深入阅读与思考,取得满意的阅读效果。 (二)导读制作要解决“读什么?如何读?”两大核心问题。 以激发学生阅读兴趣,培养学生阅读能力,提升学生阅读素养为目的。 (三)挑选的图书要符合当代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阅 读需求,不局限于文学类作品,倡导全学科阅读。建议从温州市中小学云图书馆的推荐书目中挑选书目,也可以根据教育教学的实际选择适合学生阅读的图书。 (四)电子版导读作品有两种制作方案,具体要求见附件 1 和附件 2,参评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一种方案进行制作。 五、活动组织 (一)请各学区,各学校负责本次评选活动的具体组织、宣 传和推荐工作。 (二)请各学区,各学校于2017年9月30日前将推荐汇总表、导读作品打包后以电子稿形式发至乐清市教育技术中心。本中心统一汇总后将择优向温州市推荐。 联系人:谢红仙,联系电话:680877,18267770877。邮箱:357156910@qq. com。 附件:关于开展温州市中小学云图书馆图书导读电子版制作评比活动的通知(温教装勤〔2017〕45号) 乐清市教育技术中心 2017年9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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