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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人民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征集暂行办法》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17-04646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文号:
  • 乐政办发〔2017〕40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7-09-15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乐清市人民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征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人民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征集

  暂 行 办 法

  第一条 为广泛倾听和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政府民生实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加大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切实成为造福于民、人民群众满意的民生工程,根据《中共乐清市委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意见(试行)》(乐委发〔2017〕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民生实事项目征集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三条 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内容、范围。

  民生实事是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提高生活水平,重点关心弱势群体所采取的一系列积极政策举措。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就业培训。通过开展富有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的就业引导培训,加强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升各类群体的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能力,尽快实现就业再就业。

  (二)教育事业。推进教育两项改革试点,推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教学资源均衡分布,继续改善办学条件,保障校舍安全,升级教学设备,促进职业教育发展。

  (三)卫生医疗。增强医疗的有效供给,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加快医务工作者在职人员培训,提高基层医生的业务能力,改革完善服务方式,提升医疗水平。

  (四)社会保障。增加财政投入,逐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面,提升城乡居民的医疗和养老保障水平。

  (五)环境整治。加强对大气、水等城乡环境的整治,加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加快农村河道环境整治,改善自然环境和生活环境。

  (六)住房保障。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发展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等公共性保障住房,改善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条件。

  (七)交通出行。加快城乡交通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事业,保障公共交通先行,确保偏远山村享受公共交通服务,方便群众出行。

  (八)文化建设。大力组织开展各类文化体育活动,拓展农村文化传播渠道,搭建社区文化交流平台,丰富群众文化体育生活。

  (九)养老服务。加快乡镇养老院建设,提升基层养老水平,增加养老床位、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改善老年人的养老条件。

  (十)安全保障。完善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网络,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加快健全城市安全监管网,建设“平安乐清”,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

  (十一)城市管理。提升市容市貌,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公共绿化率及垃圾收集处理水平,加强老街区、旧小区综合整治等。

  (十二)扶贫济困。加大财政投入,帮助改善低收入人群生活水平,扶助贫困户或贫困地区发展生产,改变穷困面貌。

  (十三)乡村建设。加快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村庄环境,改善农村居民住房条件,解决用水难、用电难、出行难等问题。

  第四条 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原则: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尊重民意、突出民生;公益均等、普惠共享;量力而行、先急后缓;可评可检、注重绩效等五条原则。

  第五条 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要求:

  (一)符合上级各项方针政策,贴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实施条件比较成熟,具有可操作性。

  (二)在项目布局上,应具有代表性、全局性,以及惠及面广,受益面大,社会效益显著等特点。

  (三)在资金安排上,应具有可行性,要充分考虑我市实际,量力而行,尽可能把有限的财力和资源优先支持发展民生经济。

  (四)在建设周期上,应具有可控性,一般能够在当年度完成或形象进度有明显变化。

  第六条 民生实事项目的主要征集方式:

  (一)社会征集:政府在通过自身条块渠道征集项目的同时,应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途径发布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公告,公布相关要求、地址、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书面征集。

  (二)座谈征集:通过分类分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进行征集。

  (三)调研征集:通过调研、走访等形式征求意见。

  第七条 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社会征集等方式向社会发布下一年度政府民生实事的征集公告。

  (二)收集整理:在征集阶段结束后20日内,市府办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民生实事征集原则和要求,对征集的项目进行分类、筛选和整合,并由相关部门进行完善论证后拟定初选建议项目。

  (三)讨论初选:市政府对提交的项目可行性进行研究核实,确定初选项目。

  (四)征求意见:市政府就初选项目通过多种形式征求意见,形成民生实事候选建议项目。

  (五)集中决策:民生实事候选建议项目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后,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在审议通过后,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进行票决。

  (六)项目公告:经票决确定的民生实事项目在相关媒体上公告,让群众知情,受群众监督。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政办发〔2017〕40号关于印发《乐清市人民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征集暂行办法》的通知.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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