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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乐清市教职工气排球比赛的通知
时间:2017-09-18 信息来源:办公室 字体:[ ]

乐教工〔2017〕18号

 

关于举办2017年乐清市教职工气排球比赛的通    知

 

各学区工作委、市属学校(单位)工会,基层学校工会:

为丰富广大教职工业余文体活动,励教职工以更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教学、科、管理工作中去,根据市教育工会年度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乐清市教职工气排球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及地点

比赛时间初定为11月下旬或12月初,地点:乐清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体育馆。

二、参赛对象

比赛分市属学校(单位)组、民办学校组与学区组三个组别,参赛队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编教职工且身体健康者,不得外聘人员参赛,违者将取消代表队参赛资格。

三、比赛办法

1.市属学校(单位)组和民办学校组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学区组以学区为单位联合组队。各代表队报运动员8名,领队、教练各1名。

2.比赛采用《2017年乐清市教职工气排球比赛竞赛规程》,见附件1。

四、奖励

学区组取前5名、市属学校(单位)和民办学校组视报名情况设奖,分别发给奖杯、奖金。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若干名。

五、报名日期

各报名单位要认真填写参赛运动员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运动员健康证明,于2017年10月20日前报乐清市教育工会蔡海斌老师处,并发电子稿至邮箱:371851590@qq.com,联系电话:665900。

六、其他事项

1.各运动队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切实做好运动员的训练、比赛、交通、食宿等安全工作,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2.比赛期间各代表队的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3.比赛期间参赛运动员的保险由市教育工会负责参保。

4.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17年乐清市教职工气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2.2017年乐清市教职工气排球比赛报名表

 

                            乐清市教育工会

                           2017年9月18日

 

抄送:温州市教育工会,乐清市总工会、教育局党委。

乐清市教育工会                                2017年9月18日印发

附件1

 

2017年乐清市教职工气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乐清市教育工会

二、承办单位:乐清市排球协会

三、协办单位:乐清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四、比赛时间及地点:2017年11月下旬或12月初乐清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体育馆举行。

五、参赛对象:参赛队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编教职工且身体健康者,不得外聘人员参赛。

六、参加办法

(一)竞赛组别:比赛分市属学校(单位)男子、女子组,民办学校男子、女子组与学区男子、女子组六个组别。

(二)参赛队:市属学校(单位)组和民办学校组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学区组以学区为单位联合组队。各代表队报运动员8名,领队、教练各1名。

七、参赛资格

(一)参赛队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编教职工,不得外聘人员参赛。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二)对在报名或参加比赛中违反资格规定者,一经查实,取消本人及所在代表队的参赛资格和已获奖项,并对派出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气排球竞赛规则(2017年-2020年)。并执行特殊规定:

1.所有组别为五人制。

2.男子网高为2.10米,女子网高1.90米。

3.跳发球的限制:跳发球时,必须在端线后1米处跳发球限制线后起跳,起跳踏及限制线即为犯规。

4.触网犯规:比赛过程中除“被动触网”外,触及标志杆及标志杆以内的球网为犯规。

5.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计分办法按每球得分制,每局为21分。当比分为20:20时,先获得2分的队即获胜该局。决胜局为15分,当比分为14:14时,先获得2分的队即获得该场比赛的胜利。

(二)比赛用球为“天天乐”气排球(120克)。

(三)比赛分预赛、决赛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第二阶段采用淘汰附加赛决出名次。预赛分组各队抽签进入。

(四)循环赛决定名次办法:

1.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局分按0:21计算)。按各队得分多少评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取下列方法评定名次:

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值

C值高者名次列前,如C值仍相等,则采用:

X(总得分数)/Y(总失分数)=Z值

Z值高者名次列前。

(五)出场队员服装的颜色,款式必须一致,上衣前后均须有明显号码。场上队长应有明显标记,不符合规定者不得上场比赛。

九、奖励:市属学校(单位)组取前8名、学区组取前5名、民办学校组根据报名情况设奖,分别发给奖杯、奖金。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若干名。

十、报名与报到

(一)各报名单位要认真填写参赛运动员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运动员健康证明,于2017年10月10日前报乐清市教育工会蔡海斌老师处,并发电子稿至邮箱:371851590@qq.com,联系电话:665900

(二)各队报到时须交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领队签字的自愿参赛责任书。

十一、仲裁、裁判员:仲裁和裁判由乐清市排球协会选聘。

十二、经费:各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2017年乐清市教职工气排球比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组  别:                  

领  队:                       联系电话:                 

教  练:                       联系电话:                 

序号

姓   名

号   码

身份证号码

1

2

3

4

5

6

7

8

 

乐教工〔2017〕18号乐教工气排球比赛竞赛规程(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