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城南街道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2017-2020)》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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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各职能站所: 为进一步落实河长制,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按照乐治水办〔2017〕46文件要求,制定了《城南街道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2017-2020年)》,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乐清市城南街道办事处 2017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城南街道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 (2017-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温州市、乐清市河长制工作部署,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治水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委办发〔2017〕12号)和乐治水办〔2017〕46号文件要求,全面保护好城南街道河流生态环境,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温州市、乐清市治水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指引,构建党政同责、部门联动、职责明确、统筹有力、水岸同治、监管严格的治水机制;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围绕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方面主要任务,全面完善河长制体系,深化落实街道河长制的各项工作。 二、主要任务 2017年5月底前,建立健街道、村两级河长体系,实现区域内河长全覆盖,并延伸到沟、渠、溪、塘等小微水体。 到2017年底,城南街道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面消除劣Ⅴ类水,全域消除“清三河”反弹隐患。 到2020年,城南街道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推进节水型街道建设。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100%。全面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全街道河道无违法建筑物。基本建成小微水体健康保障体系,实现河流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保持河道、水库、池塘、沟渠等各类水域水体洁净,实现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 1、工业污染整治。 整治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落后企业、加工点、作坊;淘汰落后和严重过剩产能的企业。 2、农业农村面源治理。 ①农业面源治理。加强畜禽养殖防反弹巡查,防止新增和复养现象。集成推广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技术,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 ②加强生活污染治理。2017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基本实现全覆盖,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建制村覆盖率达30%;到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建制村覆盖率达5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到2020年,污水收集率、处理率、达标率达到100%。 3、河道清淤。2017年完成河湖库塘清淤市2万立方米,重点做好中运河、县浦河、乐琯运河的清淤工作;到2020年,平原河网基本建成河塘清淤轮疏长效机制。 4、排污口整治。根据省、市、县入河排污(水)口标识整治专项行动要求,全面完成需要整治的入河排污(水)口治理任务。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2017年,建立入河排污口信息管理系统。到2020年完成重要河段入河排污口设置规划,全面取缔和清理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河排污口。 (二)加强水资源保护 建立饮水水源安全保障机制,采取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等综合措施,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要求。全面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隐患清理工作。进一步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应急管理,全面提升饮用水水源保护应急保障和处置能力,到2020年各行政村水质达标率为100%。 (三)加强河库管理保护 1、严格水域管理。建立完善建设项目水域占补平衡补偿机制,严禁建设项目非法占用水域。切实加强水域管理和保护。清理整治侵占水域岸线等行为,恢复河库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2、推进标准化管理。开展饮用水规范化运行达标管理,入河排污口标准化管理,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运维标准化管理试点,全面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到2020年,饮用水规范化管理达标率达90%,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运维标准化试点率达90%,全面完成各类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和验收工作。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 1、强化水环境目标。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到2017年底全面消除劣Ⅴ类水。到2020年全街道范围内地表水断面Ⅵ类水均达到100%。 2、提升河道水环境改造。开展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河道绿道、景观绿带、堤防闸坝水环境治理等工程。 3、巩固“清三河”成效。强化“清三河”长效机制的执行力度,严防垃圾河、黑河、臭河反弹。深入推进“清三河”工作向小沟、小渠、小溪、小池塘等小微水体延伸,参照“清三河”标准开展全面整治,做到治理无盲区、全覆盖,切实提高农户门前屋后的水环境质量。2017年全面剿灭劣Ⅴ类水,镇级以上河道实现保洁全覆盖。到2020年,不断扩展水体保洁范围,基本实现小微水体保洁全覆盖。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 1、加强源头保护。科学设置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健全河库源头保护和生态补偿机制。加大河库源头水土流失防治和生态保护综合治理以及生态修复力度。 2、提高水系流畅能力。加强河道治理,加强河道水系的循环流动,恢复水体自净和生态修复能力。 3、加强森林湿地保护。在河库沿岸大力开展绿化造林,实施封山育林,改善河库生态环境。禁止侵占河库、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 4、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体净化调节功能,保护河库水域面积、河库资源功能和生态功能。到2020年重要河道增殖放养鱼类共10000尾。 (六)加强执法监管 1、完善治水工作制度体系。完善涉水建设项目管理、水域和岸线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保护、河库采砂管理,做到治水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提高执法监管能力。建立水域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水域动态监管。落实水域管理、保护、监管、执法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 3、加强日常河库管理保护监管执法。切实履行涉及河库管理保护的行政职能,严厉打击涉河库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取排水、设障、捕捞、养殖、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三、组织形式和工作职责 (一)街道、村级河长 按照“一河一长、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和河道的性质分别确定镇级和村级河长。镇级总河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街道域内所有河流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镇级河长由街道三套班子成员担任;村级河长、村级副河长分别由所在村书记、主任担任,村级河长延伸到沟、渠、塘等小微水体。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城南街道“河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订水环境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各相关站所、村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 (三)明确河长制办公室及成员职责分工 落实辖区负责制,将治水工作的目标责任分解落实,明确各行政村的具体职责和责任人,各站所要按照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四、工作机制 (一)健全完善集中统一的工作机制。建立城南街道“河长制”例会制度,研究和部署“河长制”重要事项,对工作进度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和研究。建立督查考核机制,进一步明确相关站所、村工作职责,明确项目进度要求,明确考核办法,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相关村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治水工作落到实处。各站所、村要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协同推进河长制实施工作。 (二)健全完善全域治理的责任机制。制定综合治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清单、进度清单、时限清单、责任单位清单和责任人清单。对各河道要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实行“一河一策”,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生态治理,提高河道综合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健全完善齐抓共管的督导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街道人大工委要通过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执法检查、专题审议,助推河长制落实。街道治水办、河长办要组织定期开展责任落实、任务完成情况的督导检查,重大涉河项目专项稽查,对督察稽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重点督办、限期整改、验收反馈。运用“河长微信群”鼓励“村级河长”、“民间河长”、“河小二”等社会和民间力量参与,对治水工作进行监督。 (四)健全完善科学严密的监测监督机制。对行政区域交界面、干支流交界面、功能区交界面和主要入河排污口,要定期监测,对监测发现的情况,由河长制办公室和相关职能站所同时向有关方面通报发布,查找根源、落实整改。 (五)健全完善共建共享的宣传推进机制。切实加强河长制的舆论宣传工作,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构建起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宣传推进机制,不断提高群众对河长制的知晓率,凝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治水。建立河长评优机制,树立工作典型,交流治水经验,进一步引导基层河长履好职、尽好责。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站和微信等载体,广泛宣传河长制工作,营造浓厚的河长制工作宣传氛围。 (六)健全完善协同联动的执法机制。会同相关部门科学统筹、协调部署,对涉水重要事件联合开展综合执法或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河流日常动态监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七)健全完善奖惩分明的考评机制。进一步完善河长制信息化管理统一平台,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建立河长制工作考评制度,制定河长履职考核办法,上一级河长对下一级河长开展年度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考核不合格的,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涉水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河长责任。 附件:乐清市城南街道河道河长制名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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