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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度下半年违法建筑处置工作任务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17-04638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文号:
  • 乐政办函〔2017〕13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7-09-07 14:58:19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省、温州市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度下半年违法建筑处置工作任务下达给你们,请认真对照任务要求,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附件:2017年度下半年违法建筑处置工作任务分解表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7年度下半年违法建筑处置工作任务分解表

单    位

违法建筑处置面积(万平方米)

单    位

违法建筑处置面积(万平方米)

柳 市 镇

10

仙 溪 镇

1

北白象镇

9

乐成街道

3.5

虹 桥 镇

9

城东街道

3.5

磐 石 镇

2

城南街道

5

淡 溪 镇

2.5

盐盆街道

2

蒲 岐 镇

1

翁垟街道

2.5

南 岳 镇

1

白石街道

18

清 江 镇

1.5

石帆街道

2.5

南 塘 镇

3

天成街道

2.5

芙 蓉 镇

2.5

岭 底 乡

0.5

雁 荡 镇

2

智 仁 乡

0.5

大 荆 镇

13

龙 西 乡

0.5

湖 雾 镇

2

合      计

100.5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日印发

 

乐政办函〔2017〕13号关于下达2017年度下半年违法建筑处置工作任务的通知.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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