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要求上报2017学年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教育入学统计的通知
时间:2017-09-07 信息来源:教育科 字体:[ ]

乐清市教育局关于要求上报2017学年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教育入学统计的通知

 

各幼儿园、中小学、普职高:

为了认真落实《浙江省特殊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浙教基〔2016〕132号)要求,以两头延伸为重点,普及十五年特殊教育。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残疾儿童少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段教育的招生入学工作,现要求各校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以有残疾证为标准),完成《2017学年第一学期随班就读学生统计表》填写,具体要求如下:

一、以学校为单位填写该表,小学中心校如有下属校区,由中心校负责汇总;

二、各校如实填写后,以单位名称为文件名,于2017年9月15日(星期五)前将电子稿发送到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邮箱,邮箱地址为yqstsjyzx@163.com,联系人:叶晓乐,联系电话:15167776856(686856)。

 

附件:乐清市2017学年第一学期随班就读学生统计表

乐清市教育局关于要求上报2017学年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教育入学统计的通知.doc附件2017学年第一学期随班就读学生名单.xls

 

乐清市教育局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