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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17-04640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文号:
  • 乐政办发〔2017〕38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7-09-08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企业投资审批服务效率,优化投资环境,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浙政发〔2017〕6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企业投资审批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17〕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及范围

  本通知所指企业投资项目是指通过招拍挂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备案类工业企业投资项目。通过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到2017年底基本实现“三个一”的目标:

  (一)“一次不用跑”线上办理。按照“信任在先、审核在后”的原则,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推行网上审批模式。凡是可通过线上申报办理的事项,企业可直接通过信息平台咨询、申报、受理、流转、审批、打印、评价等,实现企业线上办理“一次不用跑”。

  (二)“最多跑一次”线下一窗综合受理。设立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综合受理窗口(以下简称“综合受理窗口”),按照“一件事”的办理标准,分类归集审批事项,梳理、整合、再造审批流程,规范受理范围、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要素,建立“一件事”联合审批全流程图,通过联合审批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最多跑一次”。

  (三)“我来跑一次”全程代办服务。建立健全全程无偿代办机制,对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本人到场办理外的事项,实行“内转外不转”的运行方式,由代办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全程无偿代办相关审批手续,为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变“企业跑”为“部门跑”。

  二、优化审批流程

  (一)备案和初步设计审批阶段(12个工作日)。

  1.工作内容:由发改、住建部门牵头负责,主要受理事项包括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环评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国有土地不动产初始登记,以及水利、环保、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的相关审批事项或部门意见。

  2.流程:项目建设单位自主登录“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系统”登记备案,取得项目代码后按要求将本阶段所有审批事项的申请材料报送综合受理窗口。综合受理窗口确认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后,通过综合受理系统推送给国土资源、住建、环保及其他相关部门按以下时间节点进行并联审查(审批)后,由综合受理窗口告知项目建设单位并发证。

  (1)住建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牵头召开联审会议(建筑高度在24米以下的多层建筑项目方案设计内审后直接进入施工图审批)并出具会议纪要,再于之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批复(不包括文本修改时间)。(2)住建部门于2个工作日内同步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国土资源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国有土地不动产初始登记,并将结果反馈至综合受理窗口。

  (二)规划许可阶段(13个工作日)。

  1.工作内容:由住建、人防部门牵头负责,主要受理事项包括施工图审查备案、民用建筑节能审查、人防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相关审批事项。

  2.流程:项目建设单位按要求将本阶段所有审批事项的申请材料报送综合受理窗口,综合受理窗口确认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后,通过综合受理系统推送给住建、人防等部门按以下顺序及时间节点开展审批后,由综合受理窗口告知项目建设单位并发证。

  住建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备案和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意见书(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为10个工作日);人防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人防审查;住建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不包括公示时间)。期间,住建、人防部门分别将本阶段全部审批文件及审批结果移交至综合受理窗口,再由综合受理窗口将审批结果(作为后续审批依据)移交至本阶段后续部门。

  (三)施工许可阶段(8个工作日或14个工作日)。

  1.工作内容:由住建、公安消防部门牵头负责,主要受理审批事项包括施工合同备案、质监手续、安监手续、施工许可及消防审批等。

  2.流程:项目建设单位按要求将本阶段所有审批事项的申请材料报送综合受理窗口;综合受理窗口确认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后,通过综合受理系统推送给消防、住建等部门按以下时间节点开展并联审批后,由综合受理窗口告知项目建设单位并发证。

  (1)公安消防部门于1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未抽中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的为即办件)。(2)住建部门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和监理合同备案、质量监督手续、安全生产监督手续办理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期间,公安消防、住建部门分别将本阶段全部审批文件及审批结果反馈至综合受理窗口。

  (四)竣工联合验收阶段(7个工作日)。

  1.工作内容:由住建、公安消防、人防、环保等部门负责,主要受理审批事项包括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人防验收备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等。

  2.流程:工程竣工后,项目建设单位完成各项检测、测量工作后,按照企业自愿申请、部门各负其责、工作并联推进的原则,将所有验收申请材料报送综合受理窗口,综合受理窗口确认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后,通过综合受理系统推送给住建、公安消防、环保、人防等部门,并由住建部门牵头,审管部门召集组织联合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的,相关部门于7个工作日内出具合格意见书及相关意见并分别移交至综合受理窗口,由综合受理窗口告知项目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行企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联合测绘机制,培育具备规划测绘、地籍测绘、房屋测绘等综合资质的中介机构,确保由同一家测绘机构提供规划核实竣工测量、土地勘测、房屋面积测绘成果,作为规划竣工核实、用地复核和不动产登记的依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切实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各项措施。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按要求加快推动改革落地。

  (二)强化监督考评。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考核,将此项工作纳入督考范围,并综合运用电子监察、群众测评、第三方评价等手段,强化监督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开展改革举措的宣传和政策解读,切实提高企业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要积极宣传改革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并强化媒体监督,及时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9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政办发〔2017〕38号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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