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度古树名木保护补助资金下达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月10日--1月16日,各单位如对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市林业局或财政局来人来电反映。
市纪委派驻农业局(林业局)纪检组:61882168
市纪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组:57571002
单位
坐落位置
古树树种
保护
级别
实施保护措施
实施单位
补助资金
(元)
备注
柳市镇
四板桥村
无柄小叶榕038211500026
一级
排除妨碍,松土复壮;围栏保护;树枝修剪;树体支撑;病虫防治
柳市镇四板桥村
15000
省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资金项目
西凰屿村
无柄小叶榕038221500044
二级
围栏保护;树体支撑、加固处理
柳市镇西凰屿村
9200
翁垟街道
樟树下村
朴树
038231800001
三级
松土复壮;围栏保护
翁垟街道樟树下村
6500
乐清市林业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18年1月10日
关于2017年度古树名木保护补助资金下达方案的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