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乐清教育局 > 栏目导读 > 安全保卫
乐清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全市中小学安全主题微电影大赛的通知
时间: 2018- 01- 11 信息来源: 安全保卫科 字体:[ ]

乐教安〔2018〕1号

 

乐清市中小学学生校园安全主题微电影作品参赛表.docx

 

各学区,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我市中小学安全教育的重要作用,提高学校安全教育水平,不断增强学生安全意识,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举办安全主题微电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本次大赛的主题为校园安全。以学生的视角,可围绕“消防安全、校内活动、饮食安全、校园欺凌、校园及周边暴力、溺水防范、交通安全、网隐和心理健康”等校园安全内容进行取材,要求立意鲜明、深刻,寓教于乐,能在观影中引发人们对校园安全的关注与思考,从而更好地促进广大师生掌握校园安全知识、防范和避险技能。

二、参赛对象

全市在校中小学学生。

三、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要求

1.作品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内容积极健康向上,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

2.作品要有完整的剧情主线,具备内容丰富,构思新颖,有较强的艺术性和教育性

3.作品类型主要包括故事片和纪录片,要以中小学生自编、自导、自演、自拍为主,原则上要有指导教师。拒绝纯动漫片参赛。

4.作品要求为原创,严禁剽窃、抄袭。

(二)作品格式要求

1. 参选作品要求片名、片头、片尾(演职员表)完整,对话需加中文字幕。

2. 参选作品总时长为8-12分钟。

3. 拍摄设备不限,后期合成文件画面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视频文件以mp4等格式报送

4.上报参赛微电影作品需递交作品文件夹,包含微电影作品剧本、剧照(3-5张)、微电影作品参赛表(见附件)

四、活动安排

(一)工作安排

1.2018年1月9日5月31日,各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创作参赛作品,并于68日之前将参赛作品上报市教育技术中心

2.2018年6月9日-6月15日,市教育技术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3.2018年9月1日开始,开展优秀作品全市展播活动。

4.2018年下半年,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温州市艺术节微电影比赛。

(二)评奖及应用

1.本次大赛将根据上报微电影作品质量,评选产生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微电影等次奖。每个作品的优秀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主要演员不超过10名,颁发获奖证书;群众演员不颁发证书。一、二、三等奖作品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2000元的现金。

2.获奖作品的版权归市教育局所有。市教育局将把获奖作品汇编制作成视频集,免费发放给全市各中小学用于安全宣传教育循环使用。

五、其他

(一)各学校要将此次大赛作为学校安全教育和艺术教育的有效载体,切实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各学校要充分发挥有影视制作特长老师的优势,组织老师对学生进行培训、指导,提高作品创作水平和质量。

(二)各校务必于2018年6月8日前,将作品按要求报送市教育局安保科,报送邮箱:17259147@qq.com   联系人:林陈杰,联系电话:61526722。

(三)市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本次大赛的技术支持,中心备有32台专业摄像机,学校可以借用,联系人:钱成孟,联系电话:678091。

(四)本次大赛由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协办。

 

附件:乐清市中小学学生校园安全主题微电影作品参赛表

 

                            乐清市教育局

                           2018年1月9日

 

附件:

乐清市中小学学生校园安全主题微电影作品参赛表

(主题:校园安全)

报送学校


影片类别*


微电影片名


指导师姓名


联系电话




主要演员

班级、姓名

(不超过10名)


 

                            学校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注:影片类别为消防安全、校内活动、饮食安全、校园欺凌、校园及周边暴力、溺水防范、交通安全、网隐、心理健康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