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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教育局关于2017学年第一学期结束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1-15 信息来源:办公室 字体:[ ]

 

乐教办〔2018〕1号  

各学区,各学校(幼儿园):

2017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结束时间安排                           

小学期末考试定于2018年1月30日,初中、高中期末考试定于1月30日至2月1日,期末考试结束至2月5日为学校评卷、学生品德评定、家访、学期工作总结等,2月6日寒假开始。

二、下学期开学时间安排

全市义务教育和中职学校(包括幼儿园)3月3日至4日行政会议、教师报到,学生报到注册、始业教育,3月5日(农历正月十八)正式上课。普通高中学校开学时间结合学段制适当调整。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要在寒假前集中时间对全体师生进行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传染病预防、烟花爆竹燃放、一氧化碳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同时,要教育学生春节期间不到人员密集场所,避免拥挤踩踏、走丢失等意外发生。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寒假前组织开展以防火、防盗等为主要内容的校园安全大检查,重点加强对微机房、财务室、资料室、实验室以及安装有投影仪、多媒体小平台的教室等要害部位的检查,及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校产安全。对假期内不使用的楼幢,采取停电、停水后,关好门窗、上锁封闭;确需通电的部位,要将钥匙交予安保人员,以防发生火情等紧急情况时能及时开门处置。寒假期间,实施校建工程项目的学校,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二)努力落实“减负增效”措施。各中小学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温州市“轻负担、高质量”工作部署,严格控制学生寒假作业总量,小学低段年级不布置书面寒假作业。鼓励开展社会实践体验活动,各校要坚持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教育现代化要求,以就近、方便、适宜、安全的原则,鼓励学生寒假期间参加科技文化、体育艺术、社会调查、社区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发展学生核心素养。寒假前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认真总结课程改革实践和课堂教学改革经验,制定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方案,完善管理措施;普通高中学校要总结深化课程改革工作,并研究下一阶段的课改推进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要继续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在寒假前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积极引导教师廉洁从教,对有从事有偿补课苗头的教师及时谈话提醒,时刻让他们牢记“六个严禁”要求,自觉抵制有偿补课违规行为。寒假期间,任何学校、教师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违规补课或举办各类名目的补习班。

(三)切实加强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各学校要及时在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输入学生成长档案的相关信息,办理有关学籍变动手续。按时完成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学分登记与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四)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中小学(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乐清市纪委《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两节”风清气正的通知》(乐纪〔2017〕230号)精神,各学区党委、学校党支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纪委二次全会要求上来。坚决纠正“四风”问题,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借“两节”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等行为;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和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紧盯“一桌餐”、电子礼卡、“私车公养”等“四风”新动向,通过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交叉互查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治理隐形变异违规问题和“节日腐败”易发多发问题。对节日期间违规违纪问题坚持严查快办,露头就打;对顶风违纪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典型案件“一案双查”,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五)更加强化学习与服务。寒假期间,广大教职员工在过好一个愉快、轻松、祥和的假期的同时,要抽出一定的时间学习,自选阅读至少1本教育教学类专著,读后撰写读书心得或读书笔记,并安排一定的时间拟订新学期的教学计划,至少准备好一周的新课。在以全市广大教职员工自学为主的基础上,各学校(幼儿园)要组织教师,适当开展集中学习、进修、备课等活动。同时,各学校(幼儿园)要注意倾听师生意见,及时了解师生思想动态,妥善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重视关心特殊困难师生的节日生活,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真情实意为他们排忧解难。

(六)坚持做好值班工作。各学区、学校(幼儿园)要坚持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和维稳报勤制度,认真落实值班守卫和夜间巡逻力量,做好值班记录,并随时掌握信访动态。遇有紧急重大情况,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同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市教育局节假日期间值班电话(传真):61526780 。

 

                             乐清市教育局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