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乐清市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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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引导和激励全市企业加强质量管理,进一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根据《乐清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乐政发〔2011〕49号)规定,通过企业自愿申报、专家组严格评审、评审委员会审议、新闻媒体公示等程序,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国威科技有限公司、巨邦集团有限公司及红光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2017年乐清市市长质量奖”,授予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丰隆高科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2017年乐清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并予以通报。 希望各获奖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示范作用,进一步增强管理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争取更大成绩。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质量管理工作,在推进质量强市建设中有新作为。全市广大企业和组织要认真学习借鉴获奖企业的先进质量管理经验,提高质量水平,追求卓越经营绩效,为推动乐清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而努力奋斗。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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