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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企事业单位中开展2017年度市先进单位和先进生产(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18-07072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文号:
  • 乐政办函〔2018〕1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8-01-19 15:40:51
  • 有效性:
  • 有效

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7年,我市企事业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开拓进取,求实创新,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全市干部、职工为推动我市“四个城市”建设再立新功、再创佳绩,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企事业单位中开展2017年度市先进单位和先进生产(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市工业、交通、财贸、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和其他系统的下属各企事业单位及其干部、职工均可参加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生产〈工作〉者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1.积极推进科技进步,不断强化内部管理、锐意创新,开拓进取,行业作风端正。

2.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3.重视和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本年度无重大伤亡事故。

(二)先进生产(工作)者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有高度的主人翁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分子:

1.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完成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并取得显著成绩的;

2.在发明创造、技术创新、技术攻关、合理化建议、操作技术比武活动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

3.在调整产品结构、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引进外资、拓展市场、扩大出口等方面成绩显著的;

4.在保卫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利益,维护国家尊严和社会治安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5.忠于职守,不畏艰难,踏实工作,在平凡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的;

6.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

三、评选方法

采取由下而上层层推荐的方法,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不搞照顾。先进事迹要为本单位干部职工所公认,防止出现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

四、评选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增强透明度。各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严格把关,确定专人负责,推荐人选确定后,由部门、单位张榜公示3日,充分征求意见;名单上报后由市总工会统一安排,征求纪检、综治、信访、农业、计生、安监等“一票否决”部门的意见。

(二)应建而未建党、工会、共青团组织,应签而未签集体合同的企业单位,不得评为先进单位。

(三)发生人身伤亡、交通、火灾等重大事故,以及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单位的主要责任人和主管部门负责人,不得评为先进生产(工作)者。

(四)市先进生产(工作)者中,从事第一线生产、科研、教育、医务、服务的干部职工比例不得低于80%。

(五)先进单位、个人登记表于2018年3月15日前由各主管部门集中上报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61886519、61886520。


附件:1.2017年度市先进单位和先进生产(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乐清市先进单位登记表

3.乐清市先进生产(工作)者登记表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17年度市先进单位和先进生产(工作)者

名额分配表

系统名称

分配名额

系统名称

分配名额

先进单位

先进个人

先进单位

先进个人

市委办


3

文广新局

1

2

人大办


2

卫计局(系统)

3

19

市府办


3

乐清日报社


1

政协办


2

广播电视台


2

纪委


2

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

1

2

市委组织部


2

财政局(地税局)

1

3

市委宣传部


2

国税局

1

2

市委统战部


2

经信局(系统)

27

100

编办


1

商务局(系统)

5

9

市直机关工委(系统)

2

3

安监局

1

3

信访局


2

招商局(经合办)

1

3

农办


2

食安办


1

台办(台资台属企业)

2

2

供销总社系统

3

10

档案局


1

二轻系统

1

8

总工会(系统)

1

2

烟草专卖局


1

共青团


1

供电局

1

3

妇联


1

国土资源局

1

3

科协

1

1

住建局(系统)

2

12

工商联(总商会)

1

4

环保局


2

公安局

1

3

市政公用建设局


2

法院


2

综合行政执法局(供水集团)

2

11

检察院


2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

司法局


1

体育局


1

新居民服务管理局


1

乐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

3

发改局(粮食局)

1

5

乐成中心城区管委会


1

重点办(重点工程)

1

5

乐清湾港区管委会


1

民政局(民政企业)

2

8

柳白新区管委会


1

人力社保局(就业处)

3

8

风景旅游局(系统)

1

4

审计局

1

1

农业局(林业局)(系统)

1

5

统计局


1

水利局


2

市场监管局(个协)

1

7

海洋与渔业局

1

2

机关事务管理局

1

2

交通运输局(系统)

1

8

审管办


1

邮政局

1

1

资管办


1

电信乐清分公司

1

2

侨办(侨办企业)

5

8

金融系统

2

15

科技局(孵化中心)

1

3

其他

8

17

教育局(系统)

8

40

合计

100

400

附件2

乐清市先进单位登记表

(     年度)

单位名称


地    址


联系电话


 

简要事迹,材料附后

 

 

(公章)

年    月  日

主 ︵

管 一

部 票

门 否

评 决

选 审

意 核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乐清市先进生产(工作)者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职务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年龄


所在单位


身份证号码



















 

简要事迹,材料附后

 

 

(公章)

年  月  日

主 ︵

管 一

部 票

门 否

评 决

选 审

意 核见 ︶

 

(公章)

年    月  日

 

                                            (公章)

                                           年  月  日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办公室。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0日印发

乐政办函〔2018〕1号 关于在全市企事业单位中开展2017年度市先进单位和先进生产(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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