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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和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时间: 2018- 01- 26 信息来源: 办公室 字体:[ ]

各科室,各学区,各初中、小学: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加强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将《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和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各科室、学区、学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认真落实本办法提出的各项任务,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常规工作有效实施。

 

                             乐清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和考核办法(试行)

 

为了规范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进一步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536号)等文件精神,落实《温州市小学各学科教学常规(2015)》和《温州市初中各学科教学常规(2016)》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进一步优化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规范中小学教师教学行为,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常规任务,切实提高教师工作投入度和有效性,整体提高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二、具体要求

(一)对教育行政科室的要求

1.制订常规管理制度。根据实际,制订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和考核办法,指导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并按制度和办法执行。

2.加强规范管理。对学校招生编班、学籍管理、课程设置等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管。

(二)对研训部门的要求

1.重视统整引领。引导学校牢固树立课程意识、质量立校意识、教学常规管理意识,将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做为年度重点工作纳入教研计划,全员、全程、全面落实各项任务,稳步推进,有效实施。

2.完善管理机制。一是建立“教研员联系校”工作机制,每位教研员至少联系一所教学常规管理薄弱的学校,督促并指导学校落实教学常规。二是建立“教学常规管理专项视导”工作机制,每学年不少于1次的区域教学常规管理调研,重视调研结果的反馈、交流和后续跟进,发挥教学常规管理的指导功能。

3.加强学习培训。引导学校将教学常规的落实与深化课程改革、校本研训、校长教师培养等相结合。要分学科专题研训活动,落实教学常规相关内容,教师的知晓率达100%。每学年针对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实际开展不少于1次的专题培训会,每学科开展不少于2次有针对性的教研活动。

4.推广典型经验。要及时发现、总结、推广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的先进经验。充分发挥辐射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市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工作。

(三)对学区的要求

1.统整引领。引导学校牢固树立课程意识、质量意识、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意识,将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做为年度工作重点。

2.建章立制。建立“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专项视导”工作机制,督促并指导学校加强并落实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每学期要开展区域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调研,重视调研结果的反馈、交流和后续跟进,发挥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的指导功能。

3.组织考核。各学区要根据《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和考核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和量化标准,组织开展区域内学校学期考核并将结果上报市教育局教育科,及时发现、总结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的先进经验。

4.学习交流。各学区每年要在学区内组织一到二次以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为主题的交流活动,将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优秀学校的经验在学区内进行推广、交流,提升本学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整体水平。

(四)对学校的要求

1.强化组织管理。设立教育教学常规管理领导小组,制定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方案(制度),履行实行并监督学校常规管理的相关措施及制度落实。明确校长是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教(导)务处在校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工作。

2.规范招生管理。坚持依法就近免试入学,实施阳光招生,按规定进行公示。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招生,不通过考试或以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学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严格执行事业计划,规范招生,控制班额,均衡编班。

3.重视课程建设与课堂变革。严格执行省、市深化课程改革意见,强化课程意识,完善课程规划,提高课程实施质量;完善拓展性课程建设,推进分层走班、德育和实践类课程整合改革,有效实施课堂变革,重视学段衔接和科学学科实验工作,促进每一位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4.加强教务管理。规范学籍管理,学生“人籍一致”,学籍异常数据低。按规定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认真落实大课间活动和课外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建立学困生与留守儿童帮扶机制并有辅导记录;不断完善教务管理台账。

5.加强备课的指导与管理。建立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备课检查制度,一学期不少于2次,并与课堂教学调研相结合。检查内容包括教学计划、教学设计、作业布置等。教学设计检查重点要关注学情分析、学习目标、学习活动和学科核心素养落实情况等。尊重不同学科、不同层次教师特点。新教师的教学设计要重点关注规范性和有效性,鼓励骨干教师创造性地有效备课,不以PPT替代教案。每次教学检查后有数据与案例的分析反馈。集体备课要注重个人改进与反思。

6.加强上课的指导与管理。要开展具有学科特点的“学为中心”课堂教学研究,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关注学生学习状态和独立思考的质量,加强课堂学习习惯指导,科学安排课堂练习,保证自主学习时间。建立课堂教学调研指导制度,定期进课堂调研,以学科教学目标达成度和学生学习常规优化作为评价标准。

7.加强作业的指导与管理。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作业布置与批改的指导细则,控制和协调各学科作业总量;鼓励学校创新作业形式,分层布置作业,倡导个性化的作业设计;建立符合学科特点的作业检查制度,指导教师采用合适的作业批改形式,运用作业中存在的典型问题和数据来改进教学,特别要关注后20%学生的作业辅导。

8.加强评价的指导与管理。关注教学质量评价,注重过程性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发挥评价的诊断、改进和激励功能。实施低段学业分项目评价,重视低段与中高段学业质量评价的衔接。加强教师命题和分析能力的研修,每学期要指导教师依据学科核心素养和课程标准设计评价项目或试题命制,重视增值评价数据解读分析与应用。

9.完善校本研修制度。学校领导要深入教研组,督促和落实校本研修活动。各学科教研组每学期开展不少于4次的基于学科特点的主题研讨活动,及时发现与解决教学实际问题,提高校本研修的实效性。

10.完善教学资源库建设。发挥网络优势,建立学校教学资源库,如教学设计、媒体素材、课件、微课、常见问题解答课件等。通过互联网平台,建设共享的网络资源群,如特色教师个人网站、学科教学网等。通过多种方式自建资源库,充分发挥资源库的实用价值,让教育教学资源服务于平时的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五)对教师的要求

1.备课要求。严格按照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制订的各学科“备课常规”相关要求进行备课。教学计划要有学情分析、教学措施和教学进度,备课课时数基本等同于教学用书建议课时数。不同教龄的老师根据不同的要求撰写教案。采用手写备课和电子备课,均要采用温州市各学科教学常规中教学设计参考格式,参考他人教案的必须有明显的二度备课痕迹,不得以课件代替教案和直接使用现成他人教案集,不能把集体备课理解为分课时或分单元独立备课,然后交换使用。课后反思要结合具体课例,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上课要求。各学科教师上课时要体现温州市各学科“上课常规”基本要求和具体课型具体要求,并努力将具体要求转化为具体的课堂教学行为。要正确把握教学目标,要激发学习兴趣,要注重质疑问难,要积极探索和实践课堂教学模式改革,采取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教学过程体现“学为中心”,有效进行学法指导,构建民主、开放和高效课堂。合理使用教学辅助手段,能熟练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生动形象地进行教学,并注重实效。

3.作业要求。课外作业总量要控制。小学一二年级原则上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它年级学生平均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控制在1小时内,初中学生平均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控制在2小时内。作业布置要体现针对性、层次性和实践性;作业形式要多样化,作业难度要适中。具体按照温州市中小学各学科作业布置相关要求来布置作业内容。任课教师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教师作业批改要认真、及时、准确。对规定的作业要全批全改,重视作业的二次批改和延迟评价。作业评价宜采用等级制度,以激励为主,提倡针对性地写上激励性评语。不得统一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或纠正孩子的作业错误。

4.评价要求。一至三年级采用“项目学评”,四至九年级采用学业质量检测为主的评价方式。各学科根据温州市中小学各学科评价常规所要求的评价内容要求确定评价内容,项目设计要科学合理,命题难易要适度,题量要适当,要紧扣具体、可测的教学目标选择评价内容。每次检测后,任课教师要科学分析测评数据,既注重学业成绩的分析,更要关注学业负担、师生关系、学习动机等方面分析,备好和上好试卷讲评课,力求以测促教。

5.研修要求。各学科教师必须认真参加校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主题研修活动,每学期听课至少15节,至少承担1次以上主要教研角色,包括执教者、评课议课、磨课者或指导师等。每学期至少完成1项教研成果,包括精品教学设计、精品课件、教学案例或教学论文等。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市级、学区、学校三级常规管理与考核领导小组。市级领导小组由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科,负责组织协调常规管理与考核相关工作。各学区成立以学区主任为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对区域内学校考核工作。各校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与实施学校教学常规与考核。

(二)加大宣传。各学区、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认识有效落实教育教学常规对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性,积极营造“向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要质量”的浓厚氛围。学校要及时组织全校教师认真学习本实施办法,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并与自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自觉内化为实践行动。

(三)制定方案。各学校要对照本办法,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认真制订相应的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包括管理目标、规范要求、操作流程和奖惩办法等,确保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各学校向学区上交符合本校实际的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办法。以后若有修订,再行备案。

(四)量化考核。各学校每学年分两次,在每学期期末对全体教师教育教学常规进行量化考核,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等,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考核教师总人数的30%,良好比例不超过40%,并在第二学期末将本校教师两个学期量化考核综合结果上报学区。各学区在每年6月底之前对所辖中小学上学年的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进行量化考核,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其中优秀和良好比例分别不超过30%、40%。各学区在对学校考核之后,将对学校和教师的量化考核结果以电子表格的形式汇总上报市教育局教育科。教育局根据学区上报的考核结果,每年组织抽查或视导。市局直属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由所在地学区组织量化考核。具体考核量化表详见附件1和附件2,汇总表格式样详见附件3和附件4

(五)强化奖惩。教育局将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考核结果做为对学校和校长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和教学质量奖的条件,并视工作开展情况设立单项奖。对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考核优秀的学校进行通报表扬,对教学常规完成优秀的教师,在职称评审中予以适当加分。对教学常规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四、保障条件

(一)管理保障。教育行政部门统整引领,狠抓管理落实。将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做为研训部门、教育技术中心等相关部门年度考核的基本内容,重视教学管理实效评估。

(二)经费保障。教育行政部门设立专项经费,保证研训部门和学校教师教学常规培训、交流、设施配置等费用支出。根据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与考核办法,对教学管理成效显著的学校、常规培训指导成绩显著的人员给予奖励。学校要根据具体情况设立专项经费,建立合理的常规管理奖励细则,保证在教学常规培训、交流、设施配置等费用支出,对管理实施工作突出的教务处、教研组、备课组和教师等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

(三)督导保障。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的督导,把管理工作纳入学校发展性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与每学年开展的学校发展性评价(督导评估)相结合。学校把教学常规管理作为教师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附件:1.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考核量化表(学校)

2.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考核量化表(教师)

3.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考核优秀名单汇总表(学校)

4.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考核优秀名单汇总表(教师)


 

2017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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