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推荐评选2016-2017年度全市特殊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时间:2018-01-09 信息来源:办公室 字体:[ ]


乐教普〔2018〕1号


各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

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广大特殊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巩固《浙江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和《进一步加快温州市特殊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成果,进一步落实教育部《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和《浙江省特殊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的精神,继续开创特殊教育工作的新局面,经研究,决定开展关于2016-2017年度乐清市特殊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在特殊教育学校从事教学、管理、康复等领域的教师和工作人员。

2.在普通中小学校从事特殊儿童随班就读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3.积极参加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在本职工作中成绩显著。

2.热爱残疾学生,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有感人事迹和突出成绩。

3.关心、重视、支持特殊教育工作,在特殊教育的管理、研究、指导工作中成绩显著,为促进我市特殊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4.特殊教育学校的参评人员应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特殊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名额

本次活动共推荐评选特殊教育工作先进个人10名。

四、评选办法

1.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推荐或教师自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在本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市教育局和市残疾人联合会成立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参评人员主要事迹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对参评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广泛征求参评人员所在学校师生和家长的意见,最终确定10名2016-2017年度乐清市特殊教育工作先进个人。

2.各校要结合国家、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要求,大力挖掘一批身边的特殊教育优秀工作者,并推荐符合要求的教师参加评选,每校原则上不超过2名。

3.各参评人员需填写评选推荐表(见附件)和个人事迹材料,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后于2018年1月15日前报送至乐清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联系人:叶晓乐,电话:15167776856(686856),地址:乐成湖上岙村湖前路2号。同时,请将评选推荐表电子稿(以“单位名 + 姓名”为文件名)发送至邮箱:yqstsjyzx@163.com。

 

附件:乐清市2016-2017年度特殊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评选表乐教普〔2018〕1号乐清市特殊教育先进个人评选通知.doc乐教普〔2018〕1号.aip


 

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1月8日

 

附件

乐清市2016-2017年度特殊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评选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政治面貌

最高学历

专业职务

行政职务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参加工作时间

个人简历

(从毕业院校专业开始填写)

曾获主要荣誉

和奖励

 

 

 

 

(此处用200字左右概括,详细材料附后)

 

 

 

学校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评审委员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教育局、市残联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