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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统计局组织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

发布日期:2018-10-12 10 : 26 浏览次数: 字体:[ ]

10月10日下午,乐清市统计局组织召开全市统计工作会议, 25个乡镇(街道)分管统计工作领导和统计中心主任,乐清经济开发区分管领导和经发局主任,以及市统计局各专业人员共计7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乐清市统计局副局长赵顺招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逐一讲解统计督察的对象、统计督察的内容、督察主要采取的方式和程序、督查结果应用等内容。

乐清市统计局局长郑淑平强调,《规定》的出台是统计监督职能的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是构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推动各地区各部门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长效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她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迅速组织自学、集中学习、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认真学习领会《规定》要义,不断提升依法统计的意识,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能力,全面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李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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