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五要求”再动员再部署经济普查清查工作
时间:2018-10-15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字体:[ ]

截至10917时,乐清市“四经普”单位核查率为82.86%,在温州各县(市、区)中排名第五。为了及时解决当前清查中存在的问题,加快清查进度,提高清查质量,乐清市经普办于1010日下午召开了清查工作推进会,对清查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经普办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经普办主任陈俊通报了乐清在温州各县(市、区)清查进度排名以及各乡镇(街道)清查进度排名情况,指出了一些乡镇(街道)清查进度缓慢、漏登严重、正常核查率不高等问题,要求乡镇(街道)普查办下步清查工作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是再动员再督促普查员严格按照“地毯式”清查的要求,继续做好清查登记工作;二是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全力做好查遗补漏、数据审核和编码等各项工作。

乐清市统计局局长、市经普领导小组副组长郑淑平参加会议,并对清查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提升正常核查率。虽然该市清查单位核查率达到了82.86%,但正常核查率不足60%,要求各乡镇(街道)采取措施,尽快落实难点单位,扭转当前核查率不高的局面。二是抓好重点区域登记。柳市等大镇由于占比大,漏登单位数量可能较大,要求对涉及已搬迁但是未填报的单位做好对接,重新核实是否存在漏登情况。三是严格把关拆迁单位的核查。涉及到城中村改造的乡镇(街道),要扩大核查范围,对搬迁的企业做好跟踪核实,尤其是2018年有经营的企业绝对不允许漏登。四是重点做好个体户的清查登记。对有证个体要全面核查,理清注销户、死亡户,要重点做好菜市场、综合商场、出租车、三轮车、网店、微商等补登工作。五是高度重视特殊核查原因。针对找不到、不配合等非正常核查情况,要逐个核实到位并详细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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