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厂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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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轻企业: 实行厂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企业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自2013年以来,二轻系统已全面开展厂务公开工作,为建立厂务公开长效机制,促进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经总公司研究,在全系统各企业进一步加强厂务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党的十九大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抓住工作重点,提高民主管理制度,在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上多出实招、务求实效,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群众为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关键要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促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与企业党建深度融合。提高企业领导的思想认识,最大限度实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有效覆盖。把职代会、集体协商等制度落到实处,切实建设和谐劳动关系。要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重要抓手,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整体推进,各方要同心协力、扎实工作。 二、加强领导,建立厂务公开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全系统厂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总公司成立了厂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徐青平同志任组长,张志杰、俞文秀同志任副组长,石红、倪晓燕、叶小兴、周晓同志为成员。各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或明确责任人承担厂务公开工作。同时成立厂务公开监督小组,加强对厂务公开实施情况的监督,保证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及时性、民主性。 三、丰富形式,规范厂务公开主要内容 各企业厂务公开要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并通过厂务公开栏、民主议事会、座谈会等形式,将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经营管理人员廉洁从业相关情况,按照一定程序向职工公开,听取职工意见,接受职工监督。企业按照《厂务公开公示内容》(附件),并根据企业实际增加相应的公开项目,制订相应的公示内容。 四、建立制度,强化厂务公开工作力度 1、定期公开。各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定期于每年1月和7月进行厂务公开。张贴公开时间不少于1个月,并将每次公开内容拍照上报二轻总公司财务科。 2、征询意见。内容公布以后,要及时以适当的方式听取和收集职工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对职工群众的疑问要及时做出解释。 3、建立档案。将每次公开的内容、时间和职工提出的问题及答复、处理结果整理成文字材料,一份归档,一份上报二轻总公司财务科。 4、严肃纪律。对工作消极、不及时公开、上报情况,经催报后仍不上报的,或对公开内容弄虚作假的企业,给予系统内通报批评,且不能参加各类年度先进评比。 附件:厂务公开公示内容
乐清市二轻工业总公司 2018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厂务公开公示内容 年 月—— 月 企业名称(盖章): 一、企业在册职工情况: 1、在册职工总人数: 人,其中在岗 人,下岗 人,退离休 人; 2、本年度增减人数:新增 人,调离 人,退休 人,自然减员 。 3、企业银行账户设立情况: 户名: 开户行: 期末余额: 元 二、企业收入情况: 收入合计: 元 其中1、生产经营收入: 元; 2、厂房出租和承包收入: 元; 3、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收入: 元; 4、其他收入: 元。 三、企业支出情况 支出合计: 元 1、在岗人员发放工资、奖金: 元; 2、社会保险缴款: 元; 其中厂方缴纳: 元; (个人缴纳养老保险 元.人/年,个人缴纳医疗保险 元.人/年) 3、办公费: 元; 4、水电费: 元; 5、邮电费: 元; 6、差旅费: 元; 7、会议费: 元; 8、培训费: 元; 9、招待费: 元; 10、劳务费: 元; 11、维修费: 元; 12、办公设备购置费: 元; 13、退休费: 元; 14、职工困难补助、慰问: 元; 15、利息支出: 元; 16、缴纳各类税费支出: 元; 17、其他支出: 元。 四、债权债务情况: 1、银行借款: 元; 2、财政借款: 元; 3、二轻总公司借款: 元; 4、社会借款: 元(年利率 ); 5、社会保险欠款: 元 ; 6、其他应付款: 元; 7、应收账款: 元 。
五、企业有关制度规定: 1、企业出租、承租有关情况及租费收取情况; 2、企业安全状况; 3、在岗管理人员的待遇规定,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工资总额使用情况; 4、养老保险金及其他社会保障金缴纳、收取情况; 5、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6、其他规定。 六、其他事项: 1、企业发展规划; 2、企业内审情况;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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