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第四季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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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残联、财政组: 根据《<乐清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试行)和<乐清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乐民救〔2016〕188号)的文件精神,经调查、核实、公示,决定取消钱国曹等462人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和林邦强等94人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5、7、8);同时,新增潘顺宽等1355人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和钱林叶等815人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6、9)。为规范两补经费管理,做好享受对象的服务保障工作,预拨第四季度两项补贴资金经费,现就做好发放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第四季度两补发放对象以上季度在享对象为准,其中因发放对象去世、户籍迁出、收入增加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条件的,应即时调整,随低保相关待遇同步停止发放。新增、等级调整两补人员以民政局最终审定后,由市残联逐一抄告给各乡镇(街道)再进行发放。 二、两项补贴经费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到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残联、财政组要及时以银行转账方式将补贴发放给核定对象或法定监护人。 三、两补发放名单各乡镇(街道)实行每月一报,及时做好动态更新管理。 附件: 1.2018年第三季度各乡镇(街道)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汇总表 2.2018年第三季度各乡镇(街道)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汇总表 3.2018年第四季度各乡镇(街道)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预拨金额汇总表 4.2018年第四季度各乡镇(街道)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预拨金额汇总表 5.2018年第三季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取消调整名单 6.2018年第三季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新增名单 7.2018年第三季度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取消调整名单 8.2018年第三季度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等级调整名单 9.2018年第三季度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新增名单 (详细名单信息请咨询当地乡镇(街道)残联) 乐清市财政局 乐清市民政局 乐清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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