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乐清市历史遗留问题不动产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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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历史遗留问题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乐清市历史遗留问题不动产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叶伟琼 副组长:吴 健(市府办) 林瑾瑜(市国土资源局) 成 员:市法院、市税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消防局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林瑾瑜(市国土资源局)兼办公室主任。 以上人员或单位如有人事变动,由其所在单位的接任者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 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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