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乐清市毒品预防教育五星级学校的通知
时间:2018-11-15 信息来源:学生工作科 字体:[ ]

关于上报乐清市毒品预防教育五星级学校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禁毒办、各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毒品预防工作,更好地发挥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的辐射作用,市禁毒办、市教育局决定在每个乡镇(街道)培育至少1所毒品预防教育五星级以上示范学校,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每个乡镇(街道)均至少建立1所毒品预防教育五星级以上示范学校,乐成、城南、盐盆、虹桥、淡溪等5个辖区内已有被评为温州市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乐清市毒品预防教育“五星级学校”的乡镇(街道)本次不再下达任务数,但也可视情申报辖区内其余符合条件的学校。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截止时间:11月16日

申报方式:申报学校填写《乐清市毒品预防教育“五星级学校”申报表》一式三份(附件1),加盖学校印章后报学校所在乡镇(街道)禁毒办,由乡镇(街道)禁毒办审核盖章后上报市禁毒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验收安排

申报学校严格按照乐清市毒品预防教育“五星级学校”标准要求(附件2),开展各项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整理相关台账。各乡镇(街道)禁毒办要积极配合,为申报学校提供相应的指导和支撑,切实帮助其完成“五星级学校”创建。市禁毒办将于今年12月中旬对申报学校进行检查预验收,于2019年第三季度对申报学校进行正式验收,验收结果纳入年度乡镇(街道)禁毒工作年度考核,并对不落实责任的相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对验收通过的学校,按照毒品预防教育五星级学校有关标准予以经费补助。

 

附件:1.乐清市毒品预防教育“五星级学校”申报表

2.乐清市毒品预防教育“五星级学校”标准

 

乐清市禁毒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乐清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8日

乐清市毒品预防教育“五星级学校”申报表.doc

五星级学校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