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乐清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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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乐清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王 东 副组长:林 强(市府办) 王贤明(市市政公用建设局) 成 员: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林业局)、市环保局、市卫计局、市市政公用建设局和淡溪镇、南岳镇、芙蓉镇、雁荡镇、大荆镇、湖雾镇、仙溪镇、乐成街道、城东街道、白石街道、石帆街道、岭底乡、智仁乡、龙西乡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政公用建设局,郑章贵(市市政公用建设局)为办公室主任,陈永谦(市农村改水办)为办公室副主任。 有关乡镇(街道)要建立相应领导机构,落实专人负责辖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办公室。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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