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淡溪镇西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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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淡溪镇西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于2018年10月29日向本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要求在淡溪镇西湖村(该土地已经乐清市【2018】土字第2号文件批准,批准用地面积1659㎡)建设乐清市淡溪镇西湖村办公楼基建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067.77㎡(其中地下水泵房面积83.6㎡)。经我局审核,拟准予建设工程规划行政许可。许可内容如下: 一、技术经济指标: 1、用地面积:1659㎡(其中带征面积414㎡) 2、建筑占地面积:372.63㎡ 3、总建筑面积:2067.77㎡(其中地下水泵房面积83.6㎡) 4、建筑密度:29.83% 5、容 积 率:1.59 6、绿 地 率:25.06% 7、机动停车位:20辆 二、详见总平面布置图(见右图)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乐清市行政服务中心25号窗口书面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61882574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1月 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