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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乐清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18-07170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文号:
  • 乐政办机〔2018〕41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8-11-21 09:49:06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乐清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方  晖

副组长:叶伟琼

吴振弟

成  员:市府办联系工作副主任,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市农办、市委改革办、市发改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风景旅游局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林业局),章显岳(市农业局<林业局>)为办公室主任,张美赋(市农业局<林业局>)、陈旭海(市国土资源局)为办公室副主任。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办公室。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0日印发

乐政办机〔2018〕41号 关于建立乐清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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