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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联系乡镇(街道)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54/2018-180624
  • 主题分类:
  • 综合类
  • 文号:
  • 乐新居民〔2018〕17号
  • 发布机构:
  • 市新居民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 2018-11-21 15:31:29
  • 有效性:
  • 有效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新居民服务管理所,局机关各科室,有关在乐商会、流动党支部:

       为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联系工作制度,加强对基层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的指导力度,推动与商会、流动党支部的密切合作,经研究,决定进一步规范局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工作人员联系工作制度。

       一、联系对象的安排

       全市各乡镇(街道)划分为4个工作片,每个工作片安排1名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每个乡镇(街道)安排1名工作人员联系,各异地商会、流动党支部由局班子领导联系。

       二、联系人员的工作任务与要求

       (一)及时掌握所联乡镇(街道)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动态,切实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

       (二)指导督促乡镇(街道)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

       (三)帮助乡镇(街道)分析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形势,并研究制定针对性的工作措施。

       (四)协助乡镇(街道)开展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政策宣讲,认真开展民情调研。

       (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做好发展指导,努力帮助乡镇(街道)解决在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六)经常深入所联乡镇(街道),要求每个月至少不少于2次。

       (七)全年至少要撰写1篇调研文章。

       (八)要定期与联系商会、流动党支部交流座谈。

 

       附件: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联系乡镇(街道)、商会、流动党支部名单

                            

乐清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局

  2018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局17号附件: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联系乡镇(街道)、商会、流动党支部名单.doc

       局17号联系镇街制度.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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