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联系乡镇(街道)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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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新居民服务管理所,局机关各科室,有关在乐商会、流动党支部:
为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联系工作制度,加强对基层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的指导力度,推动与商会、流动党支部的密切合作,经研究,决定进一步规范局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工作人员联系工作制度。 一、联系对象的安排 全市各乡镇(街道)划分为4个工作片,每个工作片安排1名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每个乡镇(街道)安排1名工作人员联系,各异地商会、流动党支部由局班子领导联系。 二、联系人员的工作任务与要求 (一)及时掌握所联乡镇(街道)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动态,切实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 (二)指导督促乡镇(街道)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 (三)帮助乡镇(街道)分析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形势,并研究制定针对性的工作措施。 (四)协助乡镇(街道)开展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政策宣讲,认真开展民情调研。 (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做好发展指导,努力帮助乡镇(街道)解决在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六)经常深入所联乡镇(街道),要求每个月至少不少于2次。 (七)全年至少要撰写1篇调研文章。 (八)要定期与联系商会、流动党支部交流座谈。
附件: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联系乡镇(街道)、商会、流动党支部名单
乐清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局 2018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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