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乐清市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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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乐清市教育系统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乐清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15日
乐清市教育系统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教育系统平安建设“百日攻坚”行动,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校园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平安稳定,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校园火灾防控和消防安全宣传月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316 号)和《温州市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温教安〔2018〕102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提升消防基础水平、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强化师生消防意识,确保全市教育系统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参照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进一步明确、落实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岗位职责,压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二)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应急疏散预案。在教学楼、宿舍楼、实验楼、图书馆、体育馆、食堂等不同场所组织演练,使广大师生熟悉疏散逃生路线、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掌握基本的自防自救技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紧急避险的能力。根据演练情况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确保有效、适用。 (三)开展地毯式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校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日巡查、月检查”制度,11月25日前必须开展一次校园消防安全隐患的对标排查,对发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人,列出整改期限限期整改,全面落实各项消防安全。11月30日前,市教育局将对学校进行一次冬春火灾防控专项督查,检查内容包括: 1.学校高层建筑、教学楼、宿舍楼等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有无存在被占用、堵塞、封闭,以及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情况。 2.室内外消防栓、灭火器、疏散指示灯(标志)和示意图、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均完好有效。 3.宿舍、教室、功能室等场所的装修装饰材料是否为易燃材料,校园内是否仍有泡沫夹芯彩钢板(即B级彩钢板)搭建的建筑物。 4.各类办公室是否存在电源线私接乱拉、电线未套管、手提电脑长时间充电等;宿管员室里是否使用大功率电器或燃气灶具;保安室里是否烧菜煮饭;学生宿舍里是否还有带电插座未封闭、有无使用“充电宝”,有无违规使用蜡烛、取暖器、台灯等行为。 5.学校消控室是否落实24小时值班和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6.停放在室内的“电瓶车”有无在违规充电。 (四)完善校园用电制度 1.学校电器设备在安装、使用和拆除过程中,要指定专业人员负责。 2.专业人员是否持有电力入网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3.宿舍空调电源要实行“统一控制”,做到“人离电断”。 (五)推进“智慧消防”建设 推进“智慧用电系统”应用,加强现有线路智能化改造,利用远程监测、智能化控制、预警和紧急避险等设施设备的建设使用,提升防火水平,防范校园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各校要集中组织开展 119 消防宣传月活动。利用校园墙报、板报、广播等媒体进行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安全用火、用电、用气,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保安员、宿舍管理人员、食堂管理操作人员等重点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师生开展专门的紧急疏散和自救互救、逃生演练活动。 2.开展重要节点宣传。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节假日和全国两会期间,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等信息通道,发送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提示信息。 (七)做好重大活动安保工作 各校要在首届联合国世界地理信息大会、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及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期间,严格落实学校24小时值班制度,全力做好消防安保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8 年 11 月 15 日前)。各校明确职责、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 年 11 月 16 日至 2019 年全国两会结束)。各校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组织检查,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重大活动和重大节日期间消防安全,确保工作实效。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9 年全国两会结束后 2 日内)。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乐清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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