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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18-07172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文号:
  • 乐政办函〔2018〕34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8-11-23 16:06:50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乐清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公共服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乐清市“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乐委发〔2018〕18号)要求,建设统一的乐清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企业需求为向导,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突破口,坚持“整合资源、规范运作、突出服务、重点推进”方针,依托市智能装备科技加速器(以下简称“市科技加速器”),整合社会服务资源,构建优质、高效、专业的企业综合服务平台,逐步建成服务大规模产业集群发展的标准化、高规格的创业基地和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管理咨询、信息服务、综合服务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企业对政府服务企业工作的参与度、满意度和知晓度,加快我市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步伐。

二、平台建设模式和内容

服务平台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要模式,以公共服务为基础,采取市场化方式运营。市政府与企业服务机构联合成立第三方运营机构,由第三方运营机构统一负责平台及其分平台的组建和日常运营。服务平台落址市科技加速器,组建后归并到市科技加速器,作为市科创综合体的组成部分开展服务企业工作。平台服务机构办公场地由市科技加速器负责提供,场地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会议室、会谈室等附属设置资源采用共享方式,并设立企业综合服务和工业厂房租赁服务窗口。

建立对接服务、专业服务、企业诉求处理、公共服务、企业服务券、政策服务、工业厂房租赁监督服务等七大模块,七大模块统一接受服务平台管理,根据服务内容独立对接服务不同的业务对象。建立市工业厂房租赁服务模块网站作为服务平台分平台,分平台接受服务平台统一管理,其人力资源和运营经费归并到乐清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内总体规划。服务平台的运营接受市政府的监督和指导。

线下与线上相互相融,线下建设集成式综合服务平台,线上建设乐清市企业服务云(帮企云)。基于互联网方式整合各单位部门中介服务机构资源,与省、温州市平台互联互通,互相协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我市企业提供政策宣传、项目申报、咨询服务、信息沟通和人员培训等服务项目。

三、平台子模块及功能

(一)对接服务模块。设置咨询引导台和服务接待窗口,开通“96871”服务热线,开展“有事我来跑”服务,为企业提供惠企政策和服务项目咨询、行业合作、投诉维权等服务;协调服务资源,对企业开展培训服务、诊断咨询、路演、行业分析和形势分析会等线下服务活动。

(二)专业服务模块。重点围绕创业辅导、管理咨询等服务领域,筛选引进一批优质服务机构落户平台,建设“专业服务资源库”,借鉴电商平台模式,提供服务产品和服务项目信息,企业自主选择服务机构和服务产品,并对服务效果进行评价。

(三)企业诉求处理模块。开设“诉求反映窗口”,与“12345”“96871”服务热线对接,收集分析企业诉求。

(四)公共服务模块。建设“公共服务资源库”,与各部门网站实现统一接口,归集发布各部门项目申报、政府采购等涉企服务信息。

(五)企业服务券模块。开设“服务券窗口”,实现服务机构入驻申请、被服务机构注册、服务券使用和兑付等流程全在线。

(六)政策服务模块。建设“企业政策知识库”,归集部门涉企扶持政策,并及时向全社会发布,企业可通过关键词查询检索政策,可获取一站式政策服务;平台根据政策扶持导向与企业自身需求,向企业精准推送政策。

(七)工业厂房租赁监督服务模块。以“互联网+租赁服务+公共服务”为定位,涵盖房源信息筹集、交易全程监管等十大功能,根据产业发展导向和企业发展潜力对出租工业厂房进行统一租赁,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租赁信息服务,实现厂房租赁市场服务、政府监管服务和监测分析等功能全覆盖。

四、实施步骤

(一)深入排摸企业需求,明确功能布局。通过前期企业服务调研,做好服务运营商机构招商选商工作,根据省、温州市服务平台建设要求,按规定程序审核确定合作的服务机构。市政府与中选的服务机构联合成立第三方平台运营机构,组建第三方运营法人实体,并由第三方平台运营机构组建乐清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

(二)根据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的定位、建设标准、平台子模块及实现功能、运营合作方式等要求,同平台运营机构联合确定实施方案以及前期运营资金费用。初步确定计划投资金额,根据实际需要组织资金投入,完成服务平台的前期建设。服务平台网站归市政府所有。

(三)推进平台建设,完成服务平台网络开发和实体窗口建设,平台服务机构入驻开展试营运。试营运通过后进入正式营运,其中工业厂房租赁服务平台在乐清经济开发区和乐清湾港区开展试点运行,根据前期试运行情况在全市逐步推广。涉企服务方案由运营方提出,经市政府审核通过方可实施。不断拓展平台服务广度和深度,使其发展成全方位服务中小企业的综合性平台;对外开展企业服务工作,承接各类具备条件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获取市场化收益,争取省平台运营补助,完善投资和回报机制,做到对企一个平台集成服务。

五、平台建设资金概预算和考核

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包括硬件平台建设和系统平台建设方案,附相关建设资金预算表,由第三方平台运营机构提出并经市经信局初步审查。在硬件配置、网站建设和平台后期日常运营维护和业务开展费用资金预算的基础上,市经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就平台建设资金预算进行整体论证。在平台建设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组织资金投入,并依托市科技加速器的场地和资源,完成集成式的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市政府与服务平台运营机构签订年度运营合同,年度运营经费由市财政局审查落实。考核由市经信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科技局根据合同要求组织实施。考核结果经市政府核准后作为下一年度运营资金和奖励资金拨付的依据。工业厂房租赁服务分平台年终考核作为奖励分项目,按照任务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计分并给予资金奖励。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乐清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企业服务云)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办联系工作副主任、市经信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招商局、市金融办、市委人才办、市工商联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具体负责平台建设总体方案、功能布局设计等方案的编制和平台、企业服务云建设过程中问题的协调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和企业服务云建设,积极做好政策归集、网站互通、信息共享、诉求对接和服务支撑等工作,并建立联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财政扶持。市财政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券和工业厂房租赁补贴工作(市中小企业服务券管理办法和工业厂房租赁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发文)。加大对入驻服务机构的财政扶持力度,优化服务机构发展环境,鼓励和引导服务机构为全市企业提供优质优惠便捷的服务。对入驻的服务机构用房租金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优惠,对新增入库税收地方所得部分可参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三)服务创新。在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加载企业服务券和创新券,优化服务方式和功能,充分发挥其对企业创业创新活动的支持和引导作用。市经信局牵头做好企业服务券的发放,创新企业服务券模式;市科技局牵头做好创新券的发放,应用推广创新券。

(四)宣传推广。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引导作用,加大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和企业服务云的宣传推广力度,推动企业对接使用企业服务平台,提高社会认知度和企业认同感,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围绕企业服务平台流程和服务内容,加强各乡镇(街道)、功能区及有关部门服务人员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的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办公室。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0日印发

乐政办函〔2018〕34号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服务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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