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转发《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深化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
|
各所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乐清市深化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市)工作实施方案》乐政办发[2018]5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配合市政府巩固提升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市)创建成果,推动食安城市持续共建、全民共享,牢固树立食品安全创建工作的责任意识,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深化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乐政办发〔2018〕46号)
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8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供销社办公室 2018年11月27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供业〔2018〕78号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转发《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深化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aip 附件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深化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乐政办发〔2018〕46号).aip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