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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盐盆柏树巷菜市场、石帆朴湖中心菜市场为一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的决定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123/2018-18078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市监〔2018〕134号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18-11-27 19:45:21
  • 有效性:
  • 有效

各所(分局):

根据《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认定办法》(浙工商市〔2013〕15号)精神,经市场自愿申报,部门现场考核认定下列市场为2018年度一星级文明规范市场:

盐盆柏树巷菜市场

石帆朴湖中心菜市场

上述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有效期为三年。

希望被认定为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的单位珍惜荣誉、巩固成果,进一步提高创建质量,加快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促进农贸市场更快、更好地发展。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7日


乐市监〔2018〕134号——关于认定盐盆柏树巷菜市场、石帆朴湖中心菜市场为一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的决定.aip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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