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雾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雾镇内部控制规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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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乐清市财政局 乐清市审计局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通知》(乐财会〔2018〕37号)文件要求,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的精神,进一步提高我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有效性,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自我约束和监督体系,强化对内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规范权力运行,防止权力滥用,促进单位公共服务效能和内部治理水平不断提高,经镇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湖雾镇内部控制规范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黄向永 常务副组长:陈纪承 副 组 长:许永杰 李学尚 叶建阳 李选呈 陈玮莉 赵剑波 林 峰 郑建胜 成 员:吴 敏 杨丽英 陈丽敏 盛久维 翁良双 潘士法 刘剑伟 金 辉 陈文君 陈晓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丽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湖雾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湖雾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3日 印发 湖政〔2018〕119号 关于调整湖雾镇内部控制规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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