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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不让毒品原植物种子落地”专项活动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103/2018-18080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清委〔2018〕96号
  • 发布机构:
  • 清江镇
  • 成文日期:
  • 2018-11-28
  • 有效性:
  • 有效

各村(居),镇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镇禁种毒品原植物工作,切实巩固禁种铲毒成果,努力实现我镇基本禁绝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目标。经清江镇党委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2018年“不让毒品原植物种子落地”专项活动,努力实现我镇毒品原植物零种植零产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禁种铲毒工作的领导,镇禁毒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了镇禁种铲毒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赵伯敏为组长,镇政法委员徐招来、镇分管农业副镇长金林勇、清江边防派出所所长陈勇为副组长,谢栋、周招斌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禁毒办,周招斌兼任办公室主任,陈薇薇、游林浩、干斌、林建军、庄再平、卓煌越为办公室成员(联系电话:62277118)。

各村(居)、镇属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禁种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加强协作配合,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大力提升禁种整体合力,认真抓好该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把此项活动推向深入。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各村(居),镇属各单位要切实把禁种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整个活动的重要任务并贯穿始终,充分发挥村基层组织、老年协会、妇联、治保、网格员、禁毒志愿者组织等作用;同时,要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种植,扩大禁种毒品原植物的宣传工作覆盖面,在全社会形成禁绝非法种植的浓厚舆论氛围,使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多种犯罪、少种违法、不种守法的法治观念。 此外,要紧紧抓住毒品原植物播种前的有利时机,组织工作队、宣传队,深入村庄、林场、农村、田间地头,张贴禁种铲毒公告标识、彩带、安排宣传车辆进行禁种铲毒广播宣传等各种形式,广泛开展禁种宣传教育活动,严防种子落地。要建立健全群众举报奖励制度,用好用足举报奖励措施,鼓励群众检举揭发种植毒品原植物的积极性,并主动投入到禁种工作中去。

三、力扫盲区,不留死角

为了广泛而又深入地开展不让种子落地 工作,镇禁毒办要认真分析各种可能存在的情况,并结合毒品原植物种子的落地特点,确定重点村居、重点地段和重点人群;在兼顾面上广泛宣传的同时,把重点放在偏远山区、房前屋后、毗邻地带等部位。各驻村干部要不顾山高路陡,翻山越岭地深入到偏僻的山村进行地毯式大排查,发动群众主动参与,全力配合,与农户签订责任书。

四、强化督导,落实责任

清江派出所、镇禁毒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要组织精干力量,配合村居干部对易发案件的人员、地块、山头、海涂等进行全面排摸,要做到重点勘踏与普遍勘踏相结合。对邻镇(街道)交界处三不管地区和偏远山(林)区及以前出现过非法种植罂粟、可能存在非法种植罂粟问题的重点地区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种植问题。

    各村(居),镇属各单位要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落实到人,特别是各分片领导和有关部门,要进行包村、包重点户,实行划分网格化管理,不留死角。要梳理排出重点区域、重点户,采取上门宣传和下派工作组督战等强有力措施,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决落实不让毒品原植物种子落地禁种工作责任制,实行倒查和责任追究。对因工作失职,导致大面积种毒的,坚决按照《温州市禁毒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暂行规定》,严肃倒查并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中共清江镇委员会

2018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清江镇党政(人大)办公室                2018年1128日印发




96)关于开展 “不让毒品原植物种子落地”专项活动的通知.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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