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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翁垟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112/2018-18080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翁街办〔2018〕170号
  • 发布机构:
  • 翁垟街道
  • 成文日期:
  • 2018-11-28 16:30:26
  • 有效性:
  • 有效

各办公室、职能站所,各社区、村居: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温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温法建领办〔2018〕59号)、《乐清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乐政发〔2011〕1号)规定,经研究决定,编制《翁垟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予以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班子会议审议。

二、决策目录施行动态管理,根据街道办事处年度工作任务调整情况,及时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附件:翁垟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乐清市人民政府翁垟街道办事处

2018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翁垟街道党政(人大)办公室    2018年11月28日印发


附件:

翁垟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1

翁垟街道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

翁垟街道办事处

关于公布翁垟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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