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文件 乐教技〔2018〕19号 各公办学校: 根据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统筹管理使用一定比例信息技术费的通知》(乐教计〔2007〕21号)文件:“全市中小学统筹管理使用信息技术费6元/每生每学期,用于统一支付教育城域网网络信道资费及开展网络应用费用”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公办学校在财政下拨的事业经费中统筹提取2018年度网络应用资费共计1761288元,此经费专项用于支付电信、广电等单位教育城域网网络信道资费及相关资源的应用费(具体方案详见附件)。 附件:2018年度乐清市公办学校网络应用资费统筹方案 乐教技〔2018〕19号附件2018年度乐清市公办学校网络应用资费统筹方案.xls
乐清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6日
乐清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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