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章苏玉等52人为2018年第二期新型职业农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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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根据《乐清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乐政发〔2016〕79号)规定,经个人申报、乡镇(街道)审核、市农业局审定、公示,筛选出新型职业农民52名。经研究,决定认定章苏玉等52人为2018年第二期新型职业农民(详见附件)。 附件:乐清市第二期新型职业农民名单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农业局 2018年12月10日 乐清市农业局(林业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1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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