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专项经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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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中小学: 根据浙江省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关于进一步推进浙江省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与运行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心指〔2014〕6号)文件精神,我市需建设10个示范点和80余个标准化心理与教育机构,2017年1月下达第一批补助资金,并与2017年3月启动该项目工程。现在该项目工程已经全部建成并通过验收。经研究,决定将2017年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专项经费206.0665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分配计划见附表),专项用于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 附件:乐清市2017年中小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经费汇总表 乐教计〔2018〕69号关于下达2017年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专项经费的通知(1).docx
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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