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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档案局关于公布2018年度乐清市“数字档案室”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124/2018-180172
  • 主题分类:
  • 文秘、行政-/档案
  • 文号:
  • 乐档〔2018〕36号
  • 发布机构:
  • 市档案馆
  • 成文日期:
  • 2018-12-13 14:56:11
  • 有效性:
  • 有效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市数字档案室建设测评的通知》(乐档发〔2018〕11号)文件精神,我市在市直单位和乡镇(街道)开展2018年度数字档案室创建工作,促进了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经各单位申报,市档案局组织考核,并报温州市档案局备案,现公布乐清市政协等11家单位档案室为“数字档案室”(名单见附件)。

希望上述单位再接再厉,争创“示范数字档案室”和“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全市其他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两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4〕51号)以及市“两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乐委办发〔2015〕19号)精神,积极开展数字档案室创建活动,为我市档案信息化建设作出新贡献。

 

附件:2018年度乐清市数字档案室名单

   

 

                     乐清市档案局    

                             2018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018年度乐清市数字档案室名单.doc

关于公布2018年度乐清市“数字档案室”的通知.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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