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教〔2018〕134号 乐清市教育局关于林旭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 通 知 各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经研究,决定: 聘任林旭勇同志为乐清市石帆第一中学校长,免去其乐清市南塘镇中学校长职务; 聘任周丹临同志为乐清市南塘镇中学校长,免去其乐清市虹桥镇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聘任章育敏同志为乐清市白石第一中学校长,免去其乐清市石帆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聘任潘金松同志为乐清市石帆第一中学副校长,免去其乐清市白石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聘任林双丹同志为乐清市旭阳幼儿园园长,免去其乐清市中心幼儿园副园长职务; 聘任万鹏程同志为乐清市雁荡镇第一中学副校长(主持); 免去吴海生同志兼任的乐清市石帆第一中学校长职务。 根据浙组〔2003〕13号文件规定,周丹临、章育敏、林双丹、万鹏程等4位同志的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1年。 乐清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乐清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乐清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