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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专利奖励政策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5/2018-180180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科字〔2018〕77号
  • 发布机构:
  • 市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18-12-14 10:10:39
  • 有效性:
  • 有效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专利工作政策体系,现将我市专利奖励政策调整如下:

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专利权人是法人单位的每项奖励2万元;专利权人是自然人的每项奖励1.5万元,每年最多不超过10件。授权的美国、欧洲专利局、日本发明专利,每项奖励4万元,授权的其它国(境)外 (包括港澳台)授权发明专利,每项奖励2万元,同一项发明专利在不同国家、地区获得授权,按一项计。

 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乐清市科学技术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调整专利奖励政策的通知.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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