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市府办文件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乐清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18-07183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文号:
  • 乐政办机〔2018〕45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8-12-18 09:44:00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乐清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吴振弟

副组长:周文中(市府办)

章显岳(市农业局<林业局>)

刘  勇(市市场监管局)

成  员:市农办、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总社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林业局),市农业局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市农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为办公室副主任。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办公室。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7日印发

乐政办机〔2018〕45号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乐清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aip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