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岭底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
|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保障我乡新农合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乐清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践办法(试行)》(乐政发〔2005〕42号)要求,决定成立岭底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现将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 任:赵 爽(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主任:黄威赞(副乡长) 成 员:彭锦钊 黄晓华 张露露 金程伟 下设办公室,由彭锦钊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岭底乡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
|